Re: [寶寶] 台北市育兒津貼

作者: zerocake (see)   2014-11-13 22:14:22
真看不懂推文部分有什麼好吵的,
原po只要確定你們夫妻兩人及小孩的戶籍皆設立台北市這個條件(夫妻設籍滿一年)
既使你戶籍跟租屋處(台北市)地址不同,一樣可以符合申請條件
其實你文中區公所人員也說明的很清楚
只要你提出實際居住地是台北市即可
所以可以提出寄到租賃地址的信用卡賬單或者甚至是租賃契約也都可以
小孩居住台北市的事實,可以告知目前小孩是送托親屬24小時
只有假日接回台北市同住亦不影響申請條件
甚至若親屬有去上托育人員的課程加入新北市社區保姆系統
你們還可以向新北市申請托育津貼2000元(未考照)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疑問
※ 引述《oopoop (惑)》之銘言:
: 日前申請台北市育兒津貼被駁回,理由是小孩沒有住在台北市。
: 我與老公是假日父母,在台北市租房子,
: 夫妻及小孩三人的戶籍則是在台北市大伯居住地。
: 小孩平日是在新北市婆家照顧,
: 假日的話,有時候是我們夫妻回婆家,有時候是把小孩接回我們租屋處。
: 打電話去區公所詢問,公所人員要我們提出我們夫妻雙方居住台北市的事實
: (ex: 水、電費帳單,信用卡帳單...等等)
: 以及小孩居住台北市的事實 (公所人員說要來抽查)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請有經驗的版友幫忙
: 1、夫妻雙方居住台北市的事實:
: 帳單的話,一定要寄到我們戶籍地的嗎? 可以是寄到我們租屋處的帳單嗎?
: 2、小孩居住台北市的事實:
: 雖然名為抽查,但請問他會提前一天告知嗎? 不然真的隨機抽查,我們也不一定會在家。
: 謝謝~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4-11-14 09:55:00
推回覆,板上的確有很多人對於遵守法規的認定比法官嚴苛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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