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一下目前的情況
寶寶9個月,跟我一起住台北娘家,
白天娘家爸媽幫忙顧,
週末老公從苗栗上台北看寶寶。
最近有在討論是否要申請留停回苗栗同住。
想申請的原因:
1. 娘家媽媽很愛寶寶,也照顧得很好,但她自己身體不好,都在硬撐,
前兩個月手才開了腕隧道症候群,還沒復原好,家事忙不完又愛抱寶寶。
很怕她身體會撐不住,越走下坡。
(有請她家事留給我們做,但是等我弄好寶寶,她又趕著做完了)
2. 娘家爸爸退休了,平時可以幫忙,但就是顧好安全而已,常回家看到的畫面是
他抱著寶寶在客廳看電視,也有很多細節不贅述,但就是無奈+無言且溝通無效。
但我還是很感謝他願意幫忙照顧寶寶。
3. 寶寶慢慢的成長了,爸爸的角色也越來越重要。但老公想要留在苗栗照顧他爸爸(婆婆過世了),
所以不可能到台北找工作,未來勢必要回去。@@
猶豫的原因:
1. 目前的公司我已經待了15年,以工作量來說,算是駕輕就熟,
也算錢多,事少,離家近。週休二日,準時上下班。這樣的工作放棄真得很可惜!!
2. 目前的職位就我一個人,取代性高,申請半年留停後基本上就沒有我的位子了。
公司的工廠在新竹,從老公家開車過去要40-50分鐘(我也還不太會開車),
目前工廠也沒有我的位子。
3. 老公家在苗栗海線小鄉鎮,不會開車的話,帶著寶寶想出門都沒辦法,
家裡是透天厝,有計畫生第二胎,到時在那裡待產要抱著寶寶上下樓梯(窄又陡),似乎有點危險。
請問大家,以上述的情況,大家都怎麼決定?
1. 生完第二胎再申請留停,一次請兩~四年。但生完老二之前的這段過渡期,
似乎就犧牲了老大與老公相處的時間。
2. 現在申請留停,接著生老二,但其實老大是試管寶寶,
如果要再進療程,還得頻繁帶著寶寶回台北就診,也是一個問題。
3. 留停結束之後,通勤回新竹工廠上班? 繼續當全職媽媽? (前提是公司要同意且保留年資@@)
我也知道大家都會說~ 自己決定!!
但是希望能聽到或是看到不同的觀點或是想法,幫助我們做決定!!
文很長,先謝謝大家願意看完且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