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政府為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於就業保險法增列的給付項目,從
98年5月1日施行,立法意旨係為同時保障父母之工作權益,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的責
任,讓受僱勞工能安心生養下一代。自育嬰津貼施行起,到103年12月底請領人數已達28
萬8千餘人,其中男性勞工請領件數也持續在增加,在103年12月底止達4萬8千餘人,佔請
領總人數的17%。顯見近年來,政府鼓勵男性勞工放「育嬰假」參與育兒,已見成效。
勞保局表示,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依性
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始得享有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1子女最長
發給6個月,如果夫妻2人都符合請領資格,得先後提出申請,合計每1子女最長可請領12
個月;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者,亦得先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就是說,如
果雙薪家庭父、母2人同時都是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而且同時撫養未滿3歲子女,也都符
合請領資格,應先後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在媽媽
領滿6個月津貼後復職,改由爸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請領6個月津貼,那麼夫妻2人合併
最長就可以請領到1年的津貼補助(表1);如果是父、母2人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
媽媽可以分別請領2名子女的津貼,也就是領滿1年的津貼後再復職,再換爸爸辦理育嬰留
職停薪,也分別請領2名子女的津貼,所以夫妻2人合併最長可以領到2年的津貼補助(表2
)。
此外勞保局也要提醒勞工朋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不限定1次要領滿6個
月,才能換另1人提出請領,只要父或母在請領津貼期間不重疊的原則下,勞工朋友可以
有彈性地依照自身的需求及工作性質,由父或母分段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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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我不會複製 拍謝~
照勞保局的說法來看
在老大育嬰假期滿 老二還沒出生的空檔時
可換爸爸請領,但"不能重疊"的原則
你所說的情況是7-9月間
究竟是"產假"還是"育嬰假"
這會影響父親能否請育嬰假的準則喔
(理論上是產假,但接續老大的育嬰假,我就不知道勞保局如何認定)
http://www.bli.gov.tw/sub.aspx?a=KIkM99x467w%3d
這是勞保局的給付標準及期限
你可以直接去電勞保局詢問比較準確
※ 引述《jkstop (jk)》之銘言:
: 目前正在請老大(1Y4M)的育嬰假-(時間到年底)
: 老二預計今年七月出生
: 我知道的是,老二出生後,
: 育嬰假就是自動轉換成老二的
: 想問的是,老公七月到九月間
: 是否可針對老大請育嬰假?
: (媽咪這期間坐月子,屬於老二的育嬰假期間)
: 如果可以,那在媽咪還沒復職的情況下
: 老公是否可針對老大請領六成薪的育嬰津貼?
: 麻煩有跟我們類似經驗或知道的媽咪說明一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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