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女兒剛出生滿2個月
現在面臨一個讓我很無奈的事情 小弟是長子 太太是長女 這是第一個孫女 雙方原生
家庭都疼這孫女 這原本是好事 但也不得不面對雙方都「搶著疼」這事 想跟版上的各位
爸爸媽媽請益 如何作才能圓滿又不傷2家的和氣 又能符合自己育兒的想法
這事困擾小弟一陣子了 內容有點長 請多多包涵
我家住中和 娘家在基隆 夫妻倆都中和-台北通勤上班
太太月子中心住15天後回娘家至4月底娩假結束上班
當時嬰兒回娘家帶的想法是 跟版上大多數雙薪爸媽一樣 就家裡附近先給保姆帶24小時
直到嬰兒不夜奶時再晚上帶回家自己顧 因為小弟爸媽先帶姊姊的2個女兒 所以月子
中心結束後這段時間太太還是回娘家 嬰兒理所當然給娘家帶
小弟工作性質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9、10點 定期還要輪班
太太工作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婚後每二週固定回家娘過週末
目前小弟、太太與爸媽分住公寓樓上樓下 除了不加班時到爸媽家吃晚飯外 其餘時間都
在生活都在自己的空間
小弟對於教養的想法 即使工作再忙 如果家中條件許可有人協助照料下 還是想把嬰兒留
在身邊照顧 跟她一起成長 不想錯過她翻身、學坐、學講話的每一個時間 並不想把她獨
自留在外地 目前小弟爸媽退休 姊姊的小孩也將於4月底上幼稚園 所以公婆也可於太太
娩假結束後 把嬰兒接回來自己顧 因與小弟爸媽家住的近 接送或照顧都方便 小弟便
有了想把嬰兒接回來的打算
但太太卻堅持捨近求遠 將嬰兒繼續留在基隆娘家 每週末再回去看 或是平常日夫妻回
基隆探視 原因是岳母是職業保姆 比公婆年輕 雖然手中已帶一個快2歲嬰兒 但仍可協
助照顧孫女 從原則上要「強制」帶到3-4歲(24小時)
到後來應該以我們實際需求為主
過程中小弟與太太討論很多 後來小弟想法才確定長痛不如短痛 直接將嬰兒接回來的決
定 因為太太曾提到「嬰兒最難帶就是頭幾個月」、「娘家曾帶過的小孩都會很捨不得帶
走」 如果現在小弟真的給娘家帶到5-6個月大以後想帶回來
娘家對小孩的感情會比現在更捨不得 造成不必要的拉鉅 且小弟家裡不免落個「揀現成」
的非議 加上小弟對嬰兒的思念與日俱增 所以才想直接接手 不管好不好帶 以免2家
子傷和氣
結果剛剛跟太太討論時 小弟悶到快爆炸了 因無她無意間洩漏一句話 被小弟之前猜中
了她的想法 並也違背了她之前的承諾
她說「平常日上班所擠的奶 也要拿回去基隆 」言下之意就是平日不定期要回基隆
小弟心理想 現在不是已經配方奶跟母奶混著喝了 母奶冷凍一週運回一次應該還好
要真讓嬰兒每天喝現擠的 為什麼不託在中和呢???
基隆娘家顧嬰兒對探視是很不方便的選擇 但在中和婆家就近照顧對太太是有造成
何種不便嗎?
小弟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是誰的意思在主導
是太太不想回中和住? 還是娘家又強力介入 這次是對小弟的嬰兒教養? 小弟真有一種
「嬰兒被綁架的感覺」…
討論當下其實講的口氣就不是很好了 因為之前在討論如果嬰兒放基隆的方案時 小弟就
提出「要回去就一起回去 不要丟下其中一方」為前提
因為小弟下班後想要有家的感覺 不要因為嬰兒留在娘家 太太就以先生上班忙要回家顧
嬰兒為由 丟下先生自己回去 畢竟加班到很晚就是為這個家了
回家又空蕩蕩只有一人 那種被拋棄的滋味可以預期是很孤單難受
沒想到最後太太不經意的透露出真正的想法
也證明自己預見是對的 堅持一個自己作不到的承諾 只為了要把嬰兒捨近求遠的放在基隆娘家…
接著太太又答應一個很妙的承諾 就是「岳母如果同意嬰兒不夜奶時 就能隨時接回嬰
兒 不要強迫帶到3-4歲 就想要先放娘家幾個月…」
小弟心想太太說岳母幫別人帶嬰兒要接回去時都會捨不得了
自己的孫女多帶幾個月後會比一開始容易帶回來?難帶時期都過了才帶回來
不免也讓人有不良的聯想
小弟反問如果岳母最後以日久生情為由要求留下嬰兒時該怎麼辦時…結果太太「又」信誓
旦旦的說她一定會說到作到……
小弟心裡的OS是…妳剛剛才說話不算話… 而且這件事如果能如此強硬果斷
不用顧及2家關係的話 那真的就不用大費周章的在討論了 唉…
之前為了嬰兒命名的事已經弄的我不太愉快了 只因娘家迷信 岳父一句話我們就要把忙
了1個多月 好不容易2個人都同意的名字砍掉重練…
加上這次 娘家真讓人有喘不過氣的壓力
小弟跪求版上大大
一、太太堅持捨近求遠的真正想法是什麼?
二、嬰兒放在婆家真的是有哪裡不好嗎?
三、要怎麼向娘家表達自己的養育理念比較不傷2家和氣?
或是小弟想太多 直接跟娘家表明想法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