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媽咪好
目前我們碰到一個問題
因為老公自己創業(兩人公司)
我就在自己的公司上班
薪水部分都是領現金
勞保健保公司一樣由公司負責
我從去年10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結果被退件,原因是完全沒有證據說明我有在工作
他們有派人過來調查
當下我出示了我的工作內容
他們說沒有人可以證明那些工作是我做的 冏
也沒有薪資轉帳的證明,所以無法申請
(其實我覺得很合理啦!)
我打電話詢問他們怎麼樣證明?
電話中的負責人跟我說,只要有一個廠商願意幫我作證
表示我有跟他們接觸過
比如說打電話聯繫,或者討論,或者email等等 都可以
那email 我都是用公司的名義,她說不行
電話也適用公司電話,無法證明是我
所以我們找了一個廠商願意幫我們證明的
(因為我有現場跟他們在工地討論事情)
她提出了證明,勞保局也有派人過去跟她確認
廠商也很配合的提供資料
結果今天勞保局又打電話來說,他們要扣繳憑單~
一肚子火很大!!!!!!
真的是事情都不會一次講完
四月育嬰假就到期了,我到現在還沒有通過 冏
想請問媽咪們
我要提供什麼扣繳憑單?!
沒有薪水轉帳的證明
我老公也很疑惑 或者要去哪裡申請啊~~~~~
我們的會計說根本不用給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