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目前準備在寶寶6個月大左右
開始請育嬰留停半年到一年
如果我留停期間懷孕了
復職時等於會是懷孕的狀態
等二寶出生
一樣可以申請產假 勞保生育補助 也可以視情況要不要再育嬰留停 對嗎?
我的問題是
1. 所以大寶留停期間,我的勞健保都可在公司名下繼續續保嗎?
2. 二寶的勞保生育補助,金額是怎麼計算呢?
就是以我復職的那幾個月,和生大寶前的投保金額
平均6個月的薪資的60%去計算嗎?
3. 如果我留停是請一年,且在這期間二寶出生了
所以當然就沒有產假~
但還是可以接著申請生育補助 跟留停津貼 對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