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保母通常符合3個條件 (每個保母都領有證照啦,有牌是代表什麼嗎?)
1.未婚,無男友
2.35~50歲 (今天水果頭條這位42歲)
3.廉價勞工 (1個人顧2個小孩以上)
會虐嬰代表本身沒生過小孩,仇視,沒耐心為主要原因
沒結婚沒家庭沒小孩,所以以照顧別人小孩為職業,不然就照顧自己小孩就好了
何必幹這一途?
如果50歲以上的大嬸當保母,通常自己小孩已經高中或大學了,有育兒同理心經驗
虐嬰機率很低
建議找的保母請排除以上那3點,遇到被虐的機率會降低
或者你可以選擇
1.未婚的,有男友的
2.已婚,準備做人或不打算做人
3.50歲有小孩的大嬸
以上單純自己的想法 這邊講的是發生的機率 我完全沒說怎樣的條件就一定會怎樣
==========================================================================
補充一下 虐嬰事件層出不窮 有同居人虐嬰 有未成年爸爸嫌嬰兒吵虐嬰
有年輕外傭虐嬰....等 情況百百種 , 我講的是 我想要找的保母
我的意思是 我自己歸納的三點(A) 虐嬰無良保母(B)
當然是 99.9999%的 (A) 都是很疼 很照顧所托的嬰兒
但 (B) , 也就是我們花時間 投石問路打聽所要找的保母
有很高的機率符合 (A)
==> (A) 99.9999% 不相關於 (B) , 也就是板友推文說的 保母符合A 但很疼小孩啊
但 (B) 有相關於 (A) , 可以注意新聞 , 是不是與我想法有關聯
我無意貼標籤 我不希望任何人的小孩被虐待
我也找不到任何佐證數據的實證論文
單純的表達我的想法而已
※ 引述《kgbheart (steven)》之銘言:
: 可能是因為有了小孩後特別會注意到這類的新聞
: 雖然不是自己的骨肉,看到還是淚流不止
: 像今天台中的托嬰bb感冒了還被保母大腿刻意壓住到窒息
: 還有之前的尿布蓋頭窒息…等等
: 法律都僅僅只判刑幾個月到幾年 業務過失致死就草草結束了?!
: 托嬰中心還是可以辯稱說是保母個人行為 繼續營業
: 政府似乎沒有任何作為
: 就這樣放任事情一再上演
: 這些是國家的棟樑耶!! 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 一個家庭就這樣破裂
: 媽寶版的我們 有任何可以幫忙的地方嗎
: 讓政府重視這個議題
: 來遏阻這些讓人心酸的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