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住在南投,目前的托育費用是14,000/月
保母一對一,保母本身只想收一個寶寶
副食品+點心我們自己準備不加費用,如果保母準備一天加收75元
合約托育時間是8:00-18:00,但我都大約7:45送到保母家,17:55接
一個月可能有2.3次會18:10前接,這是當初談好的
目前寶寶快10m
保母說滿一歲要加錢,要加工本費1000,也就是變成15000/月
我說食物我們仍自己帶,保母說我們自己準備食物就是多收工本費1000
如果食物是保母準備就是一個月多收2000
我不是很理解「工本費」,因為現在副食品也是我們自己準備,也是收14000/月
一歲後我們自己準備食物,其實就和現狀一樣,怎麼每個月會多個工本費1000
然後保母說,他收我們10小時14000費用已經很低,而且我都會超過10小時(8點前送到)
原本應該收我15000的,但只收我們14000,所以一歲後會加1000元
這又讓我更匪夷所思了
到底是因為吃要多收1000,還是因為滿一歲要多收1000,還是因為我八點前送到要多收1000
但是托育的時間當初也是說好的,因為我八點上班,所以會在八點前送到保母家
只是合約是寫8點-18點這樣,保母當時也都可以理解和同意
而一歲後要多收前或是要收工本費,這當初都沒有說合約也沒有寫
想請問,滿一歲後多加費用,是正常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