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e12314 ()》之銘言:
: 請問
: 目前在台南工作,大人寶寶戶籍在高雄。想請領保母津貼,條件如下:
: 1.幼兒雙方父母在職或單親一方就業。
: 2.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
未
: 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 3.幼兒由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內有照保母或托育人員托育。
: 請問,上述條件擇一符合即可,還是都要符號才能神奇呢?
都要符合
: 另外,所得稅率20%以內,年收是多少的概念呀?
這要看你怎麼申報,有沒有房貸扶養等等,根本不ㄧ定,但給你個概念,大約年收200就
差不多可能20%
指夫或妻任何一方有20%就姿格不符,當年是否符合以去年所得稅率為依據
: 另外,請問大家都能順利請領$3000嗎?
沒領過不知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