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 申請育嬰假的憤怒道

作者: fogg (一笑)   2015-09-26 19:06:25
我是職業軍人,說起來應該算是半個公務員吧,
沒想到請個育嬰假這麼困難~唉!連政府機關都可以這樣搞;
何況是一般民間的公司呢,這篇純粹是吐吐苦水。
太太年初懷雙寶時,我們家就商議將由我來請育嬰假
(一次請滿2年專心當奶爸),因為太太熱衷於工作;
我則是剛好遇到職業倦怠期想換個工作內容,所以這個
決定我們家人長輩也都很贊成。
我的單位因為要進新人不容易,要上手我的工作大概也得
訓練2個月,所以在太太懷孕滿3個月時就先跟基層主管A
報告今年秋天會請育嬰假2年,請主管A預先安排人事調度;
之後看主管A一直沒有動作,於是下個月我又再次提醒他一次,
結果他回我:「你上個月不是已經報告過了嗎?我知道了
,會處理就是。」我就想說ok,反正到時候就遞出申請表
應該就可以了,反正我已經善盡預告的義務了。但之後幾個月
來他也都沒任何動作(那時我心中覺得很奇怪…)。
後來太太於9月份早產(預產期10月),生出極低體重的雙寶
(這真的不是我預料到的),我上上週以照顧早產兒理由開始
遞出育嬰留停的申請表(預計11月中,等太太產假結束後開始請),
主管A看到後就跟我說「到時我的工作怎麼辦?誰要來接?
要找到合適的人跟我交接後這個申請案才比較容易過關喔」
…之類的話。當然我也沒再怕他,直接嗆回去說:
「要請育嬰假也不是這1,2個月才講的,中間拖了好幾個月
你怎麼不處理?再說找人來接工作本來就是你們管理幹部的責任」。
後來主管A大概自知理虧,索性把我的申請案拖了整整一個禮拜後
才用印蓋章還給我(他的理由是要思考如何處理我的工作。
我os.你要想可以慢慢想,但不要耽誤我的申請流程好嗎…)。
公家機關的組織結構是層層官僚體制的,一份申請表上面要呈5位長官
,所以我還有4位長官的關卡要過。呈第2位較高階主管B時,
他說「因為我照顧的是雙胞胎早產兒所以原則上會讓我請假,
如果不是早產兒的話,他連理都不想理我」。聽了這句話,
我也沒多做爭辯,反正答案至少是正面的就好。結果後來也要
我把案子拿回去修改成請1年就好(意思要我之後找保母,
工作不要脫離太久免得影響前途之類的話),但他有說如果
1年後如果狀況還是不穩定的話,他會同意再延長1年。
(我os.他既然都這樣講了,也只能先屈就了。雖不滿意,
但可接受,這個案子也在他那邊躺了4天)。
之後再往上呈主管C沒多問很阿莎力的就蓋章了,
再往上主管D時跟我說:「軍人只有犧牲奉獻而已,
你確定可以請育嬰假嗎?」當下就作勢要打給人事官詢問
(剛好不在)。不過後來也同意了。畢竟C,D的層級跟我實在差很遠了
,大概看A,B都蓋章了,所以也就沒甚麼意見了。
po這篇文章主要想表達育嬰留停是國家的政策法規,特別是
台灣是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這項德政應該是有助於刺激
生育率,讓有需要的人可以好好養育小孩不必擔心工作去留
的問題。但是連屬於政府體系的我們要申請育嬰假都被百般刁難
,領頭羊自己都已經漠視國家制定的基本法規了,更何況是
不屬於政府機關的公司呢?(因為真的很感嘆,所以要三次唉!唉!唉!)
當然,我不知道主管們對於育嬰留停法規到底是否瞭解,
可能懂裝不懂、可能完全不懂,也有可能不懂裝懂(ex.某位主管
跟我說他要去翻法規,上頭如果寫「應」的話表示有強制力、
如果寫「得」的話表示他有權不准..後來我跟他說法規寫「得」,
但主詞是當事人本身表示行使育嬰留停的主動權在當事人)。
我常在想,如果我的雙寶不是早產兒而是足月兒,那麼整個
育嬰留停的申請過程只會更加困難甚至不被准允,到時候雙方
鬧到不愉快的時候就不好了,所以說起來這次可以「相對順利」
其實也是女兒們幫自己爭取來的,爸爸以後一定會好好照顧妳們的!
(無奈的笑)
作者: penny1984510 (Penny)   2015-09-26 19:15:00
明明就是合法申請,有些上司卻搞得好像是做不道德的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