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申請教學

作者: she2002167   2015-10-19 21:57:30
繼前一篇找保母應注意事項(#1M7HkPjF),
今天來講關於「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的申請辦法,就業者托育費用補助的用意
是為了減輕雙薪家庭支付托育費用的負擔,以協助家長兼顧就業與育兒,保母也包括了親
屬保母(也就是祖父母等三親等內的保母),以下會介紹申請辦法。
再次重申,保母一定要持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才可以從事托育!只有考到保母
證而未作登記,屬違反兒少法行為!
以下為she2002167自行整理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台北市社會局網站)
●補助對象
這是中央的補助,各縣市都可申請,補助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幼兒未滿2歲,且交由「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或「托嬰中心」收托。
2.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
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須檢附
身心障礙者手冊、服役或在監服刑相關證明)。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
率「未達20%」者(不管是分開計算或合併計算都不得超過)。
★若家中有3位以上子女的話,則申請人不受第2點與第3點限制★
●補助金額
一、送托「托嬰中心」或社區保母系統內具有「保母技術士證照」之托育人員:
  1.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
  2.中低收入戶家庭:每月補助4,000元。
  3.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每月補助5,000元。
二、送托社區保母系統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
  科、系、所畢業」,或修畢126小時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且領有結業證
  書」之托育人員:
  1.一般家庭:每月補助2,000元。
  2.中低收入戶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
  3.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每月補助4,000元。
重點:親屬保母一定要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一般保母需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持有登記證,
才可以申請補助!
●申請應備文件
1.各縣市當年度就業者托育費用補助申請表
 (可於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網站下載填寫)。
2.幼兒及申請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3.與保母或托嬰中心簽訂之托育契約書。(親屬保母則不用檢附)
4.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申請人雙方就業證明文件(如任職單位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
6.申請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未就業之家庭,須再補附未就業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中重度身
心障礙手冊、服義務役證明、在監服刑或受保安處分證明。
7.(選備文件)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申請人之稅率原則上免附
證明文件,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審核完竣之最近一年綜
合所得稅稅率,如有疑義或更新,得自行檢具。
●申請方式
1.申請人(即家長)需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備齊申請資料,交至社區保母系
 統或托嬰中心,由該單位協助進行後續申辦程序。
 (例如:11/1送托,要在11/15前送件)
2.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自收件7日起完成初審並通知申請人補件,申請人應
 於接獲補件通知日起7日內補齊文件並送回。
3.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確認資料備齊符合補助資格後,再送交該直轄市、縣
 市政府(社會局/處)進行複審,上述單位複審無誤後即將補助款項匯入申請人
 (父或母一方)帳戶中。
4.全國保母資訊網於每月1日-10日間進行資料比對工作,包含申請人財稅資料、
 戶籍資料及勞保、軍保及公保育嬰留職津貼補助申請及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比對。
  舉例來說,現階段托育費用補助申請案採取每月比對,申請人於1月上旬提出申請,
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於1月底以前完成初審程序者於2月1日進行財稅比對,地方政府
撥款流程等作業通常約於3月領到本項補助,惟因各地方政府行政作業流程稍有不同,建
議請申請人直接洽詢地方政府較為妥適,亦可透過E管家了解審查進度。
●申請單位
  目前由各縣市政府的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協助幼兒家長申請,初審後再轉交各縣
市政府審核與撥款。
●注意事項(其實網路上有很多官方製作的Q&A,可以自行Google搜尋)
1.本補助不得與勞保、公保、軍保育嬰留職津貼(六成薪)、父母未就業家庭育
 兒津貼(一個月$2,500)重複申請。違反前述規定,應繳回補助金額。
 (由父母自行照顧並無托育費用之支出,請改申請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2. 是否可以掛名在保母(或親屬保母)名下以申請補助,卻沒有實際托育事實?
 申請補助後社區保母系統會進行家訪,地方政府會派員不定期至托育現場抽查,查核是
否有托育事實,若有不法情事,除了須繳回補助金額外,還須受到法律追訴處罰。
3. 第一次申請或申請資格異動均需提送審查。另停托後15日內,應由家長與
 保母、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填寫異動通報單,向社會局陳報解除托育。
 (異動單可至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網站下載)
4.保母以托育費用補助為藉,提高收托費用,怎麼辦?
  本計畫訂有「收退費標準管理機制」,由各地方政府成立「保母托育制度管
理委員會」,參酌轄內家長薪資所得、物價指數及市場價格,分區訂定年度居家
式保母人員收費上限、收退費標準、調漲幅度限制並公告之。
  如有保母提高收托費用之情事,可向地方政府社會局(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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