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ily2009 (微笑)》之銘言:
: 我承認我事業心重了一點點,我喜歡工作上有被需要的感覺,我也認同多做一點事也許有
: 升遷的機會,當然不免俗的薪水和加班費也會有增加…
: 因為懷孕,因為即將生產,主管告訴我某些計劃告一段落後,將由別人接手,即使我已經
: 找了代理人,但主管依然覺得不妥。我當然知道主管一切以績效以及做事便利為最大考量
: ,但我還是有些失落,唉……女人呀!想結婚、想生孩子就必須有一點犧牲…
這的確是台灣的現象
我在結婚懷孕前原本被上層選上,要去取代某同事成為公司重點客戶之一的PM
但對方趁我請假結婚時自稱代理人刻意搞砸了我的專案
我請兩次假她就耍了兩次這種手段
副理知道後命令她把專案接過去搞定自己搞砸的部分
並且把之後重點客戶的新案子交給我
很幸運(or不幸的)我婚後半年懷孕了
那位同事就明目張膽的阻饒我的工作
並且對內對外強力宣傳她是唯一的PM
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將要請至少兩個月的長假,公司經不起同時兩個人離開
所以不會開除她(至少短時間內)
據我所知公司已經停掉她的分紅跟年終四年了
可是成為單位裡不可缺的人員就還是算她贏
另一個重點就是,當初公司要拿我去取代她的考量就是
她跟主管要求留職停薪
理由是...不想工作了,想生孩子並且當全職媽媽(還沒懷孕)
但又不想離職,因為在職才有育嬰補助跟生育補助可拿
有這種想法會被計畫性冷凍是正常的,但她現在還在公司,我卻失去了重點客戶
為何??
就只因為她沒有請假生小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