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n9115 (CHRIS)
2016-01-28 22:39:04各位媽寶上的板友們好:
我的育嬰假請了六個月,到今年1月底結束。
日前公司詢問我2月是否復職,
由於無後援及親餵寶寶找不到合適的保母,
加上家裡出了些狀況無法馬上復職,
公司便告訴我要向我收這六個月來的勞健保費用。
因為我沒有申請帳單改寄,
所以都是公司先墊繳的,
本以為只有自付額的部分,
沒想到連同雇主負擔及勞退全部都要由我繳!@@"
這金額都超過我一個月薪資了><"
不知是否有媽媽也遇過跟我一樣的問題,
以下是我的疑問:
1.育嬰假期間雇主也要負擔勞健保嗎?
(公司有LINE照片給我,確實帳單上面有我的名字及金額。)
2.雇主負擔的金額由我支付,不就失去育嬰假及育嬰津貼的意義了,這樣合理嗎?
3.我有沒有可能申請的程序上漏掉什麼才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先在板上徵詢各位的經驗,明日待勞保局上班再電話詢問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