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母乳] 遇到超沒水準的一家子

作者: abbiechen (MOOOOOOO)   2016-03-21 11:50:55
簡單回一下文,
我內文完全沒有任何對原原po媽媽負面的想法和文字,
(因為很多板友推文回文中明指我在檢討原原po媽媽或是我暗示原原po媽媽沒水準
之類的言論,若造成原原po媽媽看了誤會我感到抱歉,但我的文章是完全沒有這些
文字或想法,推文說我這麼說的人我不知道從哪演伸出來的)
我也說了的確是好市多哺乳室設計不良+阿婆態度不佳,
我一開始會回文的原因是因為看到許多的人回應,
說什麼小孩三歲了為什麼不喝鮮奶/不吃熱食/餓一下會怎麼樣等等,
看了實在很傷心阿~
先不說不知道到底要喝奶的到底是幾歲小孩,
大家都不希望小朋友餓肚子。
我也沒說哺乳室要讓給泡奶的媽媽親餵的媽媽要讓位
(究竟為什麼會有人這麼回文阿,我原文裡面可沒有說)
只是如果可以互相體諒的話,趁著寶寶親餵告一個段落,可以稍作收拾幫他拍拍隔的時候
讓其他需要的寶寶進來取個熱水,
或者不方便開門的話隔著門跟對方說可以找員工或去熱食部拿熱水,
如此一來不是大家的小孩都有飯吃。
再來我一開始分享我出去會攜帶哺乳巾是經驗分享,
因為現實環境的母嬰親善措施實在不是很完善,
有時候是連哺乳室都找不到,
和親餵媽媽推薦一下若有需要的話可以攜帶,
不管親餵或擠奶甚至寶寶要蓋著睡覺都很方便。
很感激仍有些板友能夠明白我所說的互相是什麼。
雖然我的寶寶現在也只有睡前需要喝奶,外出不太需要用到哺乳室了,
但人的相處若能以禮待之,心存善念,互相體諒,
我想生活會開心許多。
再次強調,我的原文不是針對該次事件,也對原原po媽媽沒有任何負面或不敬評論
(要炮我的麻煩仔細看文章謝謝)
※ 引述《ekimlcl (ekimlcl)》之銘言:
: 我最討厭這種看起來高道德,實際鄉愿的文章啦!
: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將會被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的罰鍰。
: 今天阿嬤按緊急鈴有任何正當理由嗎?
: 你不要跟我說小孩喝奶有緊急到要按那個鈴,
: 你都不覺得要泡奶按公共場所警鈴很扯嗎?
: 沒有正當理由按警鈴,她就是違法!
: 你不檢討違法亂紀的阿嬤
: 跑來檢討合法使用的原原po
: 這不是鄉愿,什麼是鄉愿?
: 你帶不帶哺乳巾跟這案例有關嗎?這媽媽已經在裡面,難不成要披了哺乳巾出來讓人泡奶?你聽過排隊這個詞吧。
: 你嫌重不帶熱水,然後呢?兩句話加起來,意思是只要有人敲門,正在親餵的媽媽就該披哺乳巾出來讓人泡奶,因為親餵都該帶哺乳巾很輕,瓶餵帶熱水很重,不然就是不互相體諒...?
: 要互相體諒也要看狀況吧,外面一個違法亂紀的阿嬤亂拉扯門又罵人,要我讓她,我不是聖人我做不到
: ※ 引述《abbiechen (MOOOOOOO)》之銘言:
: : 原文恕刪。
: : 寶寶十個月前我是全母奶媽媽,之後停奶改喝配方奶,寶寶目前一歲三個月。
: : 之前親餵出門我一定隨身攜帶哺乳巾,小小一條不佔空間,不論有沒有哺乳室我親餵都會用哺乳巾蓋著。沒哺乳室的時候我隨便哪邊有椅子可以坐下來我會直接在公共場所用哺乳巾蓋著餵奶。
: : 現在喝配方奶,出門若確定去得地方有飲水機或熱水可以取得,我也就不會自己帶熱水,因為真的很重啊。
: : 今天原原po遇到的阿嬤固然態度不佳,但別人的小孩也是小孩,也會肚子餓,不管他到底現在幾歲,或許想人家那個時間點就是要喝奶的/也或許他需要奶安撫/不肯喝鮮奶…等等有許多理由他還是得裝熱水。如果可以的話,親餵告一個段落,寶寶可以暫時忍耐兩三分鐘,讓對方裝個熱水也是功勞一件。
: : 不然今天若換個角色,裡頭坐了個親餵母乳的兩歲寶寶,外面是新生兒大哭肚子餓要泡奶怎麼辦呢?
: : 當然追根究柢是好市多配置有待改善。我也曾經在那邊要泡奶但門鎖住了。我等了五分鐘寶寶已經哭到不行還是沒開門(我沒有一直敲門,就在門外走來走去安撫寶寶等門開)。第一次問員工他說沒辦法只有一台飲水機。第二次問另一個員工她才告訴我熱食販賣部裡面有水可以裝(但外人勿入,只能由員工進去幫忙裝)。
: : 其實看了原本的文章(以及推文)很有感觸。大家的寶寶都是自己的心頭肉,在現存空間不是那麼母嬰友善的情形下,也許我們可以先互相設身處地替別人也想一想。然後內湖好市多若哺乳室門鎖住了,可以去熱食部請他們幫忙裝熱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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