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約懷孕30周
公司詢問我之後會請育嬰留職停薪自行帶小孩嗎?
我上禮拜答覆說會 預計請一年育嬰留職停薪
公司就說若只請產假8周 就不需要額外請人來頂我的位置
若要請育嬰留職停薪,領完六個月育嬰津貼之後自行離職
公司原本要我簽底下第一版同意書 [產假結束後要自行離職]
http://imgur.com/pqeMzhr
後來我就說要請育嬰留職停薪 一定要在職才可以申請
公司才又改第二版的同意書[育嬰留職停薪要自行離職]
http://imgur.com/3p3zrqc
但是回來想想
覺得若簽了這張 感覺就變成自願離職
到時候說不定連產假.育嬰留職停薪都沒了
連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也沒機會領
千萬個不想簽
公司竟然還要求我下禮拜一就要簽回
搞不懂公司在急甚麼 這麼早就要求簽自願離職
若公司沒那麼機車 搞不好請完育嬰留職停薪 會考慮自願離職
現在一點都不想了
小蝦米要如何搏鬥??
只能等公司資遣我後
去勞工局申訴雇主違反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十一條
最後若靠辛苦跑民事小額訴訟
那我能得到甚麼?
最基本的產假和半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再加上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