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首先很謝謝各位版大的指正、提醒與建議,真的打從心裡感謝~
讓我多了許多反省的契機,
尤其是特別謝謝小熊媽麻麻以及原文一樓d大版媽的寶貴經驗分享。
會想把這個並不愉快的經驗提出來討論(與被針砭),而不是就只是當
偶發事件忘卻,就是希望自己能真的在這件事上獲取一滴滴的學習與
正面經驗值的累積。
我希望我在我的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面對孩子在社會學習的過程,能
有多一些些未來處理衝突的藍本,因為那是不久的未來就要面對,完全
無法迴避的課題,我希望我知道能夠怎樣心靈質素夠強健、夠健康與
夠成熟得去面對衝突、圓滿化解並教導我的孩子,能夠學習怎樣保護
自己,也學習將情境轉化。
因為那個衝突的場合,也許是公園、也許是學校,也許是球場,甚或是
任何一個開放空間。
而這一切的確是要有更多的修練,尤其在孩子還不夠有自我保護能力的時候,
很容易因為心靈的厚度不夠而急於替他防衛。就這點,我確實做了很不好
的示範,虛心受教,或許這也說明了為何我事後對寶寶有一股說不清楚的
強大疚責感,覺得我沒有保護好他,也覺得我處理的並不好。儘管我在表現
的強度與行動力與對方家長有巨大差別,但本質上的不良示範是一致的。
針對推文中有一些小小誤解還是藉此說明,事發當時,我們是在無人使用的
滑梯玩耍,我在滑梯下接寶寶,面對突然衝出的小姐姐請他等待,但她仍然
不顧一切地就是往下衝,對當下的我而言,那是一種故意的傷害,就是儘管
提醒了他,請他看有比她小的小小孩在下面仍然不願意等待我們一下下,
看了也不願意真的「看到」。而他事後溜的超快,也沒有機會可以攔住他
請他不要再這樣子了。
但我現在了解了這是大人的邏輯,也許小朋友真的就是在興頭上無法控制,
也也許有一天我的寶寶也會長到這麼大這麼皮,所以我現在更需要學會良性
的教導我自己以及我的孩子。
我也確實從來沒有注意到原來公園的使用年齡是三歲以上,只是感到無奈,
那麼在車水馬龍都市三歲以下的孩子們,究竟能去哪個安全的戶外公共空間
活動跑跳,發展他的肢體?
針對照相完全是出於下意識的自保,那位家長當場攔住去路步步逼近我與我
一歲的寶寶大聲咆嘯,身體距離只有十公分,幾乎就已經要出手動粗了,
我伸出手掌貼在他胸膛把他向後推至少還有一個手軸的距離是企圖緩解,
並非推文所理解的對他動手,他對我們的人身安全脅迫與暴力完全就是
一個流氓的行徑。
我無意指涉任何省籍語言或外觀上的歧視,我自己也說台語,
但的確在標題的表述上不夠中性,我就是遇到一個動粗的家長,
然而這些除非是當事人自身經歷,在語言的陳述(與疏漏?)上是沒有辦法企及
那種他人對你身體的脅迫與暴力。而我現在也確實對那個公園感到疑慮,
也害怕再度遇到那位極端的家長。
然而這一切確實如小熊媽麻麻所說的溫柔是最好的力量,如果我和緩,
確實才有可能比較圓滿。當我在保護孩子的第一念頭時,忘卻了我指責他人
的同時,也還有四隻手指指向自己。
公園這樣的社會歷練場,對我跟寶寶而言都是很好的學習。
很抱歉之前的文章佔了版面,希望這串討論串能就此打住,
讓媽寶版回覆如常給人滋養的氛圍,謝謝各位版大的提醒與分享,
無論那是溫柔敦厚,還是怒目金剛,都很虛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