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台南
因為育嬰假即將結束,於是從四月中開始找保母
想說系統保母比較有保障,就以系統的為主
後來找到了崇德路生產路附近的一位保母
參觀之後覺得很不錯,雖然收費很高
(月費11小時17000,副食品1500)
他原先只有收一位一歲多的寶寶
當天我先生參觀之後,就付了訂金2000跟他簽約
六月開始送托
(一式三份,我跟保母還有系統各一)
請保母幫送系統那份回去
(今天查證是4/26送回)
結果勞動節這個週末,我收到保母的line
內容是說契約已經送出去
然後,他國外歸來的女兒也要跟他聯合收托
因為兩個保母可以收四位兩歲以下的小朋友
所以他們又收了一位3個月的寶寶,今天(5/3)已經開始送托
當下我就覺得有點懷疑,馬上想跟他確認
結果電話沒接,傳line說在上課,晚上才能回
晚上我又問了他才打來
我是想確認我們是否可以順利收托
於是我問他女兒情況,還有第三個寶寶的事
他說,他女兒有保母證照,目前已經送件申請社區保母入會中
預計幾天就會通過,而新的寶寶是跟女兒簽約
再三保證六月會收我們寶寶沒問題
但是他提到,說契約寫17000會不能領補助
說要重新簽約,我覺得很奇怪
說要打去基金會問,他跟我說打了就會無法申請了
讓我覺得有點怪怪的
於是今天上班日我還是打給基金會,想確認契約是否有效
(週末發生真的想求證也無法)
結果,根本完全不是那回事
首先,他女兒是真的要開始收托,但是完全還沒送件登記入會
基金會的人表示這樣是無法簽約的
現在規定一定要有登記才行
而且登記要幾個月的時間,還要體檢等等沒那麼快
然後,今天開始收托那位寶寶,契約書還沒送過去,只有我的契約
但是他們已經開始收托了@@
再來,規訂收托12小時最高收費上限是15000
我11小時收17000是不行的
然後基金會的人打去跟保母確認
再打回來給我
得到訊息是,他們的確已經多收了一位寶寶
然後他跟基金會的人說,我可以等到他女兒登記下來
再跟他女兒重新簽約
(我根本沒那樣說,我要回去上班哪能等)
後來基金會的跟我說他那樣其實違法,算超收
我說那怎麼辦呢?
他竟然說....
他們只能勸導
他們只能勸導
他們只能勸導
我說那家長孩子都沒有保障嗎?
他說那你要看契約書後面,有協調跟上法院那些
(基本上除非有損失,不然也無法要求賠償)
然後說你們先簽的,可以要求他們履行契約
這樣下來,我們哪敢送去?根本已經無法信任保母
但我真的很氣很氣
為什麼保母可以這樣,那簽契約有何用?
而且他們附近保母都有line群聯絡,其他的保母我也不敢送了
晚上,保母退還訂金,契約銷毀了
現在我知道,提早跟保母簽契約根本沒用
有比較早要去的,他想反悔
其實只要剛來說你不適應,照樣可以把你弄走
這種托育環境,到底要怎麼放心工作?
真的覺得很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