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的女兒原本是位完全正常的小孩,
但她在兩歲半的時候,得了腦炎,導致她的腦部嚴重受損,
所以從此之後,雖然她四肢仍然健全,可以跑跑跳跳,
但她再也認不得人,也不會講話,聽不懂話,也失去了90%以上的自主生活行為能力
從女兒生病之後,她的爸爸,可能無法承受這樣的打擊,
所以就開始夜不歸營,晚上都出去,有時甚至好幾天才回家~完全不理會我們母女,
後來我偷偷看到爸爸的電腦,發現他可能已經在外面偷偷交了新女朋友,
面對老公的背叛與生病再也不認得我的女兒,這樣的日子實在痛苦萬分,
所以後來我跟女兒的爸爸,先分居了一年,就辦理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有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內容是: 共同監護權,女兒平日由我撫養,爸爸每個月要給一萬元的撫養費
但每個月一萬元給了沒多久,爸爸就開始有各式各樣的理由,
變成每個月只給我們5000元的撫養費
我的女兒由於完全沒有自主能力,連自己上廁所都不會
在路上手一放開她就會開始亂走或走向馬路被車撞到
所以一定要請一個外勞24小時跟著她,保護她
再加上不定期的醫療費用,復健費用
開銷實在非常大
所以離婚的這五年來
我幾乎每天工作15小時,在維持我跟女兒的生計
結果前陣子檢查出我不但是b肝帶原,還是病毒數量很多的高危險族群
我實在非常擔心
萬一有一天我倒下了,我的女兒該何去何從
所以想要請問大家
請問有沒有甚麼方法或法律
是可以讓她的爸爸每個月可以乖乖的將說好的撫養費用給我
不用我在一直催討
總是要累積好幾個月才能拿到,而且不是原本協議好的一萬元,而是只有5000元
想當初兩歲半以前女兒還沒生病時,她爸爸全家人都非常疼愛女兒
結果女兒一生病,全部就都跑光了,實在很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