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適不適合po這,不ok我自刪
假設父母突然意外雙亡,那小孩的監護權是怎麼決定的呢?
因為看過小孩被當人球的案例,實在有點怕…
記得以前看過美國的電影,就是父母雙亡,
但他們有立遺囑指定小阿姨要養
那在台灣立這樣的遺囑是有用的嗎?
以我目前的狀況來說
公婆健在,大概會想養吧…
但是,老人家年紀畢竟大了,我覺得不適合
大伯自己就有兩個小孩了,再加我的孩子負擔太大了
小叔則是還未婚
我兩個姊姊也還未婚(有可能不婚)
我最希望的是給我大姊養育,她很愛我女兒
我二姊對小孩就比較沒辦法…
那如果我立遺囑,是否要先跟我大姊和婆家說呢?
也怕為了搶小孩搞得雙方不愉快…
然後遺囑也需要我老公簽名表示同意這樣嗎?
問我老公,他只回我:你想太多了。
但是!我們買保險也是怕出事阿,遺囑也是阿~
當然我是希望能親自陪我女兒長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