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曾經的工作經驗
確實看過很多故意、非故意不知懷孕卻懷孕的情形
基本上法定引產最大週數為24週
但母體的身心年齡狀況也會讓建議引產週數下降
所以我想文中的爸爸媽媽確實得面對小孩會出生的現實狀況
如果在照顧上有困難,我建議早點和出養單位聯繫,以取得後續協助
也有些單位有提供如未婚媽媽之家及後續出養的一系列服務,當然有些服務也需要負擔一些費用(不是買賣孩子,而是假設需要入住如所謂未婚媽媽之家入住期間可能是需要費用的,孩子要出養前又不能自已照顧需送到一些如寄養家庭照顧的費用),但有困難也是可以和相關單位討論,以獲得相關資源的減免和協助,不要因為嫌麻煩擔心費用又拖延或找奇怪的人處理唷
http://www.257085.org.tw/
你們可以參考網站所提供的資源
願平安
※ 引述《ben1013 (二代龍)》之銘言:
: 幫朋友的姪子問的,請問一下如果已經二十五周了因為爸爸媽媽都也是小朋友,有考慮引
: 產不知道這樣子合法嗎?
: 當然也有考慮生下來,只是生下來沒有人願意負責任的去照顧她,才會有這樣
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