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勞盟 已將轉貼聲明了
結論:病人自行公佈病例後 和之前文章醫生推斷的一模一樣
請各位多關注醫勞盟 要帶起風向 改革醫療 救救下一代的醫療資源
各位知道一顆藥只有0.x元 現在台灣想自費吃原廠藥很多已經買不到了嗎
各位知道現在健保體制是不容許自費醫療嗎 也就是說任何醫療都要綁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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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馨流產時事]
阿...終於等到個案自爆了,既然是當事人自己在記者會上公開的,那麼我也只是就公開
資訊做討論而已。
http://i.imgur.com/pCDXT98.jpg
GA 14+3W, Sona, CRL:5.4cm, FHB(+), adenomyosis Severe oligohydramnios, IUGR
for 2 wks Poor prognosis well explain, and OPD follow up at 1 wks interval
翻譯:
妊娠年齡:14周+3天,照超音波,頭臀長:5.4公分,有心跳。子宮線肌症導致的嚴重羊
水不足,兩周少羊水,致胎兒子宮內發育遲緩,預後差,已好好解釋並建議一周後回診。
附註解說:
14周的胎兒理論上應是7.6~10公分,但個案卻只有5.4公分,這代表胎兒發育的狀況很糟
,因為羊水不足,羊水是器官如肺泡成長的必須品,以及胎兒代謝廢物的載體,所以並不
樂觀,很容易死胎而身體觸發流產機制。至於為何主因是子宮線肌症,目前學界仍不清楚
致病原因。
我們再拉回來,由於是羊水不足導致的發展遲緩問題,基本上不會做安胎的處置,因為就
算安胎了,生出來也很可能會是器官發育不完全的死胎。所以一般會有兩種選擇:
1.人工剖腹流產
2.等身體自然流產
當然對診所而言,1是一勞永逸的辦法,但剖腹還有麻醉跟手術都是對病人的負擔。所以
等自然流產也是一個辦法。只是實務上個案很可能是要以外的選項:
3.我要孩子,我要給孩子一個機會。
我想這是醫病關係最常面臨的問題。她不見得願意理解醫師解釋的現況,而是要醫學上很
難做到的事情,"已好好解釋"道盡說明的無奈,結果2的妥協則造成後續的糾紛。
因為她要小孩,不是等流產。
但這是現代醫學很難做到的事情。
醫師並不是神。
結果我們可以看到,不意外的後來身體啟動流產機制所以羊水破了。然後個案到了長庚。
長庚的診斷跟禾馨民權不同嗎?沒有。長庚一樣是認為小孩沒救。但接下來就是處置的問
題:
1.接受住院:但這並不是現行的必要醫療行為,所以做了,通常過半年會被擴大十倍核刪
。會虧錢。
2.不接受住院:個案一定會在急診爆氣,動用任何關係說該院壞話,然後向院方提告。護
理人員會被遭致嚴重的言語攻擊,竭盡所能的凹到1,而且就算讓她住了還是無法弭平怒
火,所以她還是會告你。結果還是會虧錢,而且會被弄很黑。
你是醫院你會怎麼做?
幹就收呀不然怎辦,她要什麼我能做到就盡量給,趕快結案省得麻煩。結果就是一些其實
是多做的醫療行為,而且諷刺的是,這是禾馨原本建議但她不要的。然後她拿這點反說禾
馨沒看到問題造成她小孩沒了。
有道理嗎?沒道理呀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講道理的。
不少醫師看到新聞後來忍不住反駁其實有原因的,因為醫院為了自保而多做,結果弄到整
個風氣變成不多做你反而有問題。這的確是非常靠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