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剛滿2歲5個月,我進公司四年多,年薪有65萬左右,
主管其實一直沒好臉色,真的是晚娘臉,最近被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是這樣的:
星期二公司有很多檢驗報告要給客戶,主管也知道很多報告,
我星期一留下來加班一小時(事情真的做不完,非得要加班),
但是只完成了一半的報告,下班前給主管一半;
隔天早上提早半小時進公司,繼續處理另一半的報告,
處理完畢交報告給主管時,她問我:你昨天加班不用先跟我說嗎?
我也直接回她:你不給我加班,我可以刪除。
她說:不用,以後依公司規定處分。
X的,我有按規定於四點前網路報加班,
主管自己當天沒看到,隔天又不爽。
為什麼她的心腹同仁可以加班,只是因為我領的薪水比他們高一點,
所以他們可以用加班費來增加薪水。
提早出門上班的那天早上,我先生對我說:你如果上班上得這麼不高興,就請育嬰假吧!
而且目前也有計畫懷二寶,希望這次做人成功。
想問媽媽們,如果要請育嬰假,要多早前提出,
我知道如果離職是一個月提出,育嬰假呢?可以一個星期前提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