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懷孕] 育嬰結束復職又懷孕

作者: downcast2016 (最重要的一味!!)   2016-07-28 10:11:49
我先說一下我的例子。
生大寶時,我請了半年的育嬰假,含產假共請了八個月。但回公司沒二三個月就懷了二寶
。在懷二寶時,因身體不適,又請了三個月的育嬰假,等狀況好點時復職,也跟主管說好
二寶出生後,要請二年的育嬰假。
當二寶二年育嬰假結束前一個月,我生了三寶,但在生之前三個月已跟公司提出續請三寶
的育嬰假二年,等於我連請了四年。
按勞基法規定,員工請育嬰留停時,該員工之職位應予保留,等於我不在的這四年,公司
都不能解除我的職務,也佔了個缺,但對公司來說是麻煩,對其它同事也造成困擾,因為
大家得分擔我的工作,也不能請人補我的缺(有請約聘人員,工作期間就我留停的期間)

所以原PO可以先跟另一半討論一下家中經濟狀況及二寶們的照顧方式,再決定要請多久的
育嬰假,然後跟主管講明,好讓主管心裡有個底,做好未來的人力規劃。
※ 引述《zaqlp (zaqlp)》之銘言:
: 目前懷了第二胎13週
: 這星期結束育嬰留停回公司上班了
: 原本以為自己可以很大方的跟老闆說
: 這消息,但3天過去了,好難開口哦
: 而且覺得自己適應的很差
: 因為之前的部門解散了,
: 同事都換了不認識,只有原本的老闆跟我
: 雖然工作量真的不大
: 但心裡的壓力跟心情差,
: 讓我這幾天重感冒跟肚子持續悶痛
: 我開始後悔回來上班 (育嬰只請7個月)
: 現在我真的陷入窘境
: 我應該提起勇氣跟老闆坦言,
: 然後好好上班撐過半年又請產假?
: 還是乾脆再提ㄧ次育嬰留停1年,
: 到二寶出生半年後再回去?
: (經濟跟大寶照顧問題不考慮進去)
: 我改如何說會比較妥當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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