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安胎假、產假、育嬰假接續申請問題

作者: Vicky0124 (Vicky)   2016-08-03 08:15:09
各位好,我目前懷孕約33w,預產期為9/10,
之前因寶寶狀況不太好,公司同意6/1起讓我請安胎假(不須證明)至產前,
目前有半薪的1個月及特休等已使用完畢,
想請問如果我8/1開始算"產假"(若可行,薪水會跟9月份一起發),
理論上cover得到生產日,
那我10/1是否可以接著請"育嬰假"並申請育嬰津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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