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只因孕婦稱看了想吐,皮膚炎女童被拒樂園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6-10-20 10:56:18
充滿歡笑的兒童室內樂園竟歧視病童!?林先生向本報投訴,女兒患有先天有異位性
皮膚炎,但並非傳染病,上周日全家到京華城8樓的奧斯丁夢想樂園玩,卻被業者拒於門
外,館內護士都已經確認孩子症狀並非傳染病,工作人員仍堅持要他們出示醫生證明,
「還有人說我女兒讓她噁心、想吐!」
奧斯丁夢想樂園隸屬湯姆熊育樂事業旗下,位於京華城8樓,林先生先前曾購買年票
,可入場玩20次,先前已經入場玩數次,上周日要入場時遭人員擋下,並解釋有孕婦投訴
女兒有疾病,擔心會被感染,拒絕讓他們入園。
林先生回憶,京華城曾請護士來確認女兒狀況,護士說明女兒的症狀不會傳染,但投
訴孕婦卻稱護士非專業人士,非得要他出示醫生證明,確保女兒的異位性皮膚炎不會傳染
給別人;講到激動處林先生激動的紅了眼眶,有人投訴就不歡迎有疾病兒童的行為,根本
已構成歧視,還要求他們等小朋友復原再去,這種舉動對小朋友的傷害 簡直就是霸凌,
樂園人員還向他透露,投訴者是貴婦,京華城認為得罪不起,因此進行施壓,要求奧斯丁
將他們攔下。
湯姆熊育樂事業公關林士堯強調,絕對沒有歧視的意思,因為小朋友身上、臉上、以
及四肢都有過敏反應,許多家長認為像是水痘結痂後的疤,不滿園方沒有善盡過濾入園職
責,進而不滿投訴,為解決其他家長恐慌,才請消費者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小朋友的脫皮
為異位性皮膚炎,解除大家的疑慮,若讓消費者感到不舒服,願意致歉並無償退票。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在親子遊樂園內,只要行為不會干擾其他消費者,業者
就沒理由干涉消費者入場,若有限制在販售票券時就要說明清楚,銷售年票時並未將異位
性皮膚炎患者列為限制銷售對象,且樂園內警示若也未針對異位性皮膚炎患者有特別規定
及排除,就沒有拒絕消費者入內的權力,「護士若不算專業那誰算專業?投訴是業者自己
要排解及處理的問題,不應將責任加諸在消費者身上。」
律師吳俊達表示,通常在定型化契約中,會有「若危害其他顧客安全之虞可拒絕入場
」等文字條款,但在販售票券時,人員若未將定型化契約解釋清楚,就不該用這樣的理由
限制,業者還應賠償消費者往返的交通費用損失,若消費者要求退票,則需全額退費才合
理。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50字心得:
護士都出來說沒有傳染問題,這位孕婦(貴婦)還堅持要小女生離開
園方也奉為圭臬,一定是超級大咖的啦
可憐她肚子裡的孩子,得有這種媽媽
就祝福這位孕婦自己得皮膚炎,聽到別人說「噁心,想吐」
才能知道當初她有多過份
也希望小女孩能快快好起來
別留下陰影
作者: smartsurfing (要開開心心的)   2016-10-20 12:50:00
樓上n大的比喻不完全恰當吧!寵物不能進餐廳,跟異位性皮膚炎小孩怎麼會一樣?另外,業者說"身心健康"的標準是什麼? 使用這樣的字眼,就很容易讓人懷疑他們到底認不認為異位性皮膚炎是健康!
作者: rabbittt0115 (鐵雄)   2016-10-20 13:13:00
本來有打算下次帶女兒去 現在絕對不會去這家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10-20 19:04:00
沒有公德心的人很多 就算女童父母說只是皮膚炎 但業者無法承擔。如果女童父母說謊,造成傳染其他小孩疾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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