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預產期在12月中,因為快生了常有宮縮不舒服的現象,走沒多久的路就會宮縮、
腰酸,想跟公司提前請產假在家待產,一方面也是不希望在公司發生產兆突然來臨,
手忙腳亂的情況,可是公司不同意我提前那麼早就待產(提前約2個星期),
希望我可以的話,就工作到生~
後來我去醫院想請醫生開安胎證明給我,好跟公司請假,但醫師又說我已足月,
醫學上沒有人在開安胎證明,我想想也對,足月後多半是鼓勵多運動有助生產,
而不是安胎,請問我該怎麼跟醫師說明,我需要一個診斷證明(非安胎),
好讓我可以跟公司申請產假提前呢?
當時我是有跟醫師說,那請他不要在證明上註明有安胎相關字樣,
就是換個名目,可是當下醫師又不願意開給我,請問該怎麼跟醫生解釋呢?
我說我現在就是身體常常容易不舒服,醫師就說,妳就快點生一生就好XD
這種證明如果找非產檢醫生,他們會開給我嗎?(其實就是要請病假的看診證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