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前在一個未完全成立的公司,公司一直在跑流程準備成立,暫時把勞保都掛在另外
一間公司,但是薪水由未成立的公司老闆個人轉帳到我的戶頭!
現在問題來了,我請掛我勞保的公司開留職停薪證明,但是該公司跟我說沒有給薪資的證
明怕勞保局會來查,但是查什麼我也不知道...,希望我不要去請這個育嬰六成薪水,但明
明這六成是勞保局給的啊!重點是這是親戚的公司...之前產假薪水已經想說不好意思拿了
,現在又變這樣實在很無奈。
我可以直接去勞保局問看看,但是我又很怕害到公司,要怎麼問比較好啊?謝謝...媽媽需
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