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家好~
目前設籍台北市,確定寶寶會給婆婆帶,且父母雙方皆會在上班~
想請問若婆婆有保母結訓證明,是否可同時申請下列兩項呢?
1.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6365190&ctNode=71170&mp=107001
2. 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153755055&ctNode=71170&mp=107001
*第五點規定:如符合臺北市育兒津貼申請資格或就業者托育費用補助者,得同時與
本補助併領。
目前計算若婆婆有保母結訓證明,則每月最多可領到
2500(育兒津貼)+2000(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2000(友善托育補助)=6500
想請問以上是否認知正確呢,若有相關經驗也歡迎分享,麻煩大家指教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