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育嬰假起始時間

作者: lanchun (the beat goes on)   2017-01-28 17:29:56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媽媽遇過相同情況
因為我從去年11/29開始休產假,到今年的1/24產假結束
我又請了三天的特休假,原訂過年後回去上班
但因後來決定育嬰留職停薪6個月,於是我在一月初告知主管我要請育嬰假
主管轉告人事後,人事請我在過年後找一天回去辦理
但因過年前一天老公有休假,我告知公司會在過年前一天先回去辦手續
那天回去辦理育嬰假,人事將要填的資料給我,請我回家看完填好再寄回公司就可以了,
並將我的育嬰假安排在1/27-7/26
我問人事我的育嬰假是否能從2/2開始算
但他的回答是,我的假只有休到1/26,所以育嬰假就是從1/27開始,公司有權利決定過年
這六天假有沒有要給我
育嬰假從1/27開始,等於我少了6天的薪水跟假
本來想就這麼算了
但老公說育嬰假應該是我可以自己決定起始時間的
他覺得薪水的部分倒是還好,是育嬰假得提早6天結束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媽媽
這種情況妳們會怎麼處理呢
還是就這麼算了
手機排版可能有點不好讀 請見諒
謝謝各位媽媽收看這篇文章
作者: mynameisjoyg (joyg)   2017-01-28 23:52:00
這樣對公司比較有利。勞保是算每月最後一天處在哪個單位哪邊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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