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年齡...預計懷孕...想請問相關勞保生育補助事項
爬文查到需加保滿280天可不連續不同公司...目前確定有超過280天
但還是有些模糊
1.想請問懷孕期間還是受孕那天必須要處於加保狀態嗎?
目前沒有勞保失業中
計畫今年八月底加保工作...會工作到明年107年七月初
想問如果是今年106年四五六七八月中受孕(也就是今年八月底前加保工作前受孕)
勞保期間生產...這樣可以領兩個月生育給付嗎?
2.另外所謂的生產前六個月平均投保金額
若是往前推六個月並非前六個月全都有投保勞保紀錄
例如12月生..往前推僅8月~12月有勞保 6.7月沒有...這樣會如何給補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