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工作是約聘到今年六月
因為同事生產我去代班
我在十二月懷孕 因為我未婚(男友要等回香港辦簽證才能結婚
所以公司就已經處處刁難說不好聽的話
拿幸福做賭注 或是我該墮胎的話
前幾天懷孕滿十二週出血 急診安胎
醫院說我千萬不能再上班了
因為一站就出血
雪上加霜的是我回家就喉嚨痛又發燒
所以連續請了兩天假
打給公司 經理說請什麼安胎假
妳又沒結婚 妳乾脆不要來算了
發燒還是可以來上班啊等等之類的......
經理說要辭退我如果我明天再不去上班
因為這份工作只到五月底 所以等於我也請不到產假
現在連安胎假都不給我了 我還該回去嗎...?
難道結不結婚是這麼大的罪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