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板上搜尋過關鍵字,好像比較沒人討論
因為跟懷孕有關,又不知有無專板可解答的情況下
故在此向大家請教,若有專板也請大家不吝指正後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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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我在某國營事業上班
但這單位的工作性質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也就是只要有人休假,就一定得請人代理,而不能將工作放到隔天
每天有最大請假人數上限,所以在排假有很大的限制
也就是每個月要抽下個月的排假順位
但單位裡有很多資深員工,個個都擁有特休30天
因此,如果當月抽到中後段順位...
就不一定排得到自己想要的那天或當月無法排特休
正文開始
目前懷孕14週滿,已安排4月某日自費高層次檢查(要提早預約避免額滿)
前天向主管詢問因此事可否事先排假
主管表示依單位排假制度走,不要每次都來破壞規定
主管又補充說可以讓你請半天,但當天工作要自行吸收
聽到這樣的結果,我承認有點玻璃心,後來跑到廁所小哭了一會
並跟先生抱怨此事,看後續怎麼解決
當初有查到板上一些討論產檢假的規定
有些板友說產檢假「一定」要做產檢才能使用
像這些自費項目,不在產檢假的適用範圍
有些板友則說媽媽手冊裡有可蓋自費項目證明的欄位,請產檢假應無問題
我有去問人資,他們表示公司產檢假是從寬認定,只要出示媽媽手冊即可
毋須醫生開立證明、收據等等
目前有想到幾種解決方式
1.請產檢假做高層次,因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及21條,請產檢假雇主不
得拒絕,違反者將依第38條處以2-30萬元不等罰緩
2.請特休假做高層次,這比較大的問題是我抽到順位不一定排得到高層次
當日,而且特休假好像公司有准駁權,請不到只能認了?
3.請半天做高層次,依主管提供的方案請半天,然後工作自己吞下去
想請問各位媽媽的選擇是?
目前第一選擇當然是方案1,因為法律規定雇主不得拒絕,應順理成章請
的到,但因板友的討論又說自費項目非產檢,用產檢假感覺名不正言不順
,有濫用之嫌,肯定引來撻伐
不知大家有更好的建議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