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雙寶媽,產假後又請了半年的育嬰假,從寶寶們3個月開始就找了一位到府保母
一起照顧,保母年紀不大30多歲自己也有一位3歲的女兒,我想大家年紀差不多又都是媽
媽應該比較好溝通,也比較能互相體諒,加上觀察了幾個月,保母跟寶寶們都相處的不錯
,應該可以放心讓他們單獨在家了,沒想到3月份才結束育嬰假回來上班,保母竟然無預
警的在上週說不做了(登愣?
保母的理由是她媽媽手痛的很嚴重,無法繼續工作,一開始我跟先生還傻傻的問保母那是
不是減少一些工作量,她會願意繼續做下去,保母於是開出不幫寶寶洗澡&只餵一餐副食
品的條件(是說我自己媽媽手也痛,幫寶寶洗澡是容易手痠痠我承認,但餵飯跟手痛的關
聯在哪?寶寶們都坐餐椅吃飯,也不用抱著,這我不明白啊!)但總之,我是希望我們的
配合能換來保母願意繼續做下去,畢竟到府保母不容易找,目前寶寶們也都很習慣了,貿
然換人也怕對寶寶們會有影響。
沒想到溝通之後,保母還是堅持只做到這個月底(就是工作量照減但她還是要走),無論
怎麼跟她說明我們需要一些時間找接替的保母,希望她能給我們一些時間,再多一周也好
,她就是不理會,甚至跟我說:難道你們不怕我手痛起來把寶寶給摔了嗎?(這…是在威
脅我嗎?
又說她家裡人要她馬上辭職,她願意做到3月底已經很有誠意了,最讓我傻眼的是給了我
她先生的電話,要我有問題直接跟她先生談(?
結果今天就在我跟她說妳這樣臨時知會要離職實在有違保母的職業道德時,她就暴走了,
跟我說她明天不來了要請假,我提醒她合約載明請假要事先告知,她回應我會找人來代班
(蛤?我有同意嗎?正常人會讓一個不認識的人在家裡跟寶寶獨處嗎?
最終就在她堅持明天不來而我覺得事情至此彼此已經失去信任的情況下,直接如她所願,
以「那妳就再也不用來了」作為ending。
在跟保母溝通的過程中,我也詢問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保母這樣的行為,家長應該
如何處理,中心也老實的跟我說,大多數的家長基本上就摸摸鼻子認了,畢竟保母還在職
期間,寶寶在保母手上,家長只能忍氣吞聲,等到保母不幹了,家長忙著找新保母通常也
就算了,就算家長投訴給服務中心,他們也只是紀錄雇主有反應過的事項,但對於保母的
資格或是承接新案也不會產生影響。
簡單說,就是保母隨時可以不做了,然後家長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頂多只能讓保母退回
預收的薪資,但因為保母臨時辭職對家長&對寶寶所造成的影響、不便跟損失,我們什麼
也做不了,只能自認倒楣。
其實之前我也是沒骨氣家長之一,保母提出的種種要求,為了寶寶(人質)的安危,我也
是通通照辦,她想提早下班趕火車回瑞芳,我老公每天趕6:20到家讓她可以準時下班,她
嫌吃我們準備的餐點膩了,不要我們供餐要求改給餐費,薪水也照她要求預付,沒想到一
樣真心換絕情,薪水入帳後當天立刻提出要辭職。
唉~對於求去的保母,誰想如此勾勾纏呢?如果還在育嬰假期間不僅可以自己照顧寶寶也
還比較有空可以打電話或面談新保母,偏偏選在我開始上班後才說要走,實在讓人措手不
及啊~(抱頭
以上就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到府保母的經驗,儘管它不怎麼美好,但我還是相信這麼沒有職
業道德的保母應該是少數,好保母還是大有人在(妳們在哪裡?快跟我聯絡!)
藉此經驗也才領略到原來在托育糾紛的處理上家長竟是處於如此弱勢的一方啊!(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