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家長竟是如此弱勢的一方?

作者: ckay   2017-03-23 09:36:28
媽媽辛苦了,你們這麼生氣失望,先給你們拍拍。但如果願意,還是得用客觀的方式看看
這件事。
首先,你們跟保姆的關係不是朋友,是雇主跟雇工。雇主跟雇工中間的權利與義務是以合
約為內容,你可能覺得你們遷就了很多,但事實上文章裡看的也只是做到基本的。提早十
天知會離職是合理的,要去換餐費也是合理的,如果6:20下班的要求是準時,那也是合理
的。目前看來雇工沒有違反合約的樣子。你中間的妥協,其實就只是你需要他的服務大過
他需要你的錢,所以你願意妥協,更改服務內容,但對方不是這樣希望,所以堅持辭職。
你可能覺得被吃豆腐,但事實上沒有違反,只是你需要他大過他需要你。
雇主跟雇工是以契約和金錢為約,雇主提供金錢,雇工提供服務。雙方的關係僅此而已。
拿什麼「道德」的虛無的事情綁架勞工,很沒有意義。如果要談「感覺」,老實說,可能
對方感覺也沒有很好。職業傷害了,雇主不知道有沒有問候關心,都媽媽手了還要硬留對
方。當然,拉回來說,身為雇主,根據合約你「沒有義務」要關心對方,對方也不該期待
你的關心,道理同上面的職業道德。你身為雇主,如果對方不能滿足你的工作需求,那就
必須另外找勞工。對方知道自己不能滿足你的需求,所以辭職讓你們另外找勞工,這沒有
問題。解決問題是雇主的責任。
說這麽白,其實是自己也遭遇過類似的事情(遮臉),最後是搞清楚了這個邏輯心裡才不
再怨恨對方的。我的狀況是清掃阿姨,你的狀況是保姆。最後我是跟自己說,家是我的,
對方沒道理比我還在乎我的家,所以我應該自己想辦法。
雖然麻煩,但是祝福你們順利解決。
引述《wawa0331 (wawa0331)》之銘言:
: 我是一位雙寶媽,產假後又請了半年的育嬰假,從寶寶們3個月開始就找了一位到府保

: 一起照顧,保母年紀不大30多歲自己也有一位3歲的女兒,我想大家年紀差不多又都是

: 媽應該比較好溝通,也比較能互相體諒,加上觀察了幾個月,保母跟寶寶們都相處的不

: ,應該可以放心讓他們單獨在家了,沒想到3月份才結束育嬰假回來上班,保母竟然無

: 警的在上週說不做了(登愣?
: 保母的理由是她媽媽手痛的很嚴重,無法繼續工作,一開始我跟先生還傻傻的問保母那

: 不是減少一些工作量,她會願意繼續做下去,保母於是開出不幫寶寶洗澡&只餵一餐副

: 品的條件(是說我自己媽媽手也痛,幫寶寶洗澡是容易手痠痠我承認,但餵飯跟手痛的

: 聯在哪?寶寶們都坐餐椅吃飯,也不用抱著,這我不明白啊!)但總之,我是希望我們

: 配合能換來保母願意繼續做下去,畢竟到府保母不容易找,目前寶寶們也都很習慣了,
貿
: 然換人也怕對寶寶們會有影響。
: 沒想到溝通之後,保母還是堅持只做到這個月底(就是工作量照減但她還是要走),無

: 怎麼跟她說明我們需要一些時間找接替的保母,希望她能給我們一些時間,再多一周也

: ,她就是不理會,甚至跟我說:難道你們不怕我手痛起來把寶寶給摔了嗎?(這…是在

: 脅我嗎?
: 又說她家裡人要她馬上辭職,她願意做到3月底已經很有誠意了,最讓我傻眼的是給了

: 她先生的電話,要我有問題直接跟她先生談(?
: 結果今天就在我跟她說妳這樣臨時知會要離職實在有違保母的職業道德時,她就暴走了

: 跟我說她明天不來了要請假,我提醒她合約載明請假要事先告知,她回應我會找人來代

: (蛤?我有同意嗎?正常人會讓一個不認識的人在家裡跟寶寶獨處嗎?
: 最終就在她堅持明天不來而我覺得事情至此彼此已經失去信任的情況下,直接如她所願

: 以「那妳就再也不用來了」作為ending。
: 在跟保母溝通的過程中,我也詢問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保母這樣的行為,家長應

: 如何處理,中心也老實的跟我說,大多數的家長基本上就摸摸鼻子認了,畢竟保母還在

: 期間,寶寶在保母手上,家長只能忍氣吞聲,等到保母不幹了,家長忙著找新保母通常

: 就算了,就算家長投訴給服務中心,他們也只是紀錄雇主有反應過的事項,但對於保母

: 資格或是承接新案也不會產生影響。
: 簡單說,就是保母隨時可以不做了,然後家長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頂多只能讓保母退

: 預收的薪資,但因為保母臨時辭職對家長&對寶寶所造成的影響、不便跟損失,我們什

: 也做不了,只能自認倒楣。
: 其實之前我也是沒骨氣家長之一,保母提出的種種要求,為了寶寶(人質)的安危,我

: 是通通照辦,她想提早下班趕火車回瑞芳,我老公每天趕6:20到家讓她可以準時下班,

: 嫌吃我們準備的餐點膩了,不要我們供餐要求改給餐費,薪水也照她要求預付,沒想到

: 樣真心換絕情,薪水入帳後當天立刻提出要辭職。
: 唉~對於求去的保母,誰想如此勾勾纏呢?如果還在育嬰假期間不僅可以自己照顧寶寶

: 還比較有空可以打電話或面談新保母,偏偏選在我開始上班後才說要走,實在讓人措手

: 及啊~(抱頭
: 以上就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到府保母的經驗,儘管它不怎麼美好,但我還是相信這麼沒有

: 業道德的保母應該是少數,好保母還是大有人在(妳們在哪裡?快跟我聯絡!)
: 藉此經驗也才領略到原來在托育糾紛的處理上家長竟是處於如此弱勢的一方啊!(淚…
作者: silveriodide   2017-03-23 10:30:00
其實原原PO也是員工吧 想想若自己老闆這樣對自己他會什麼感受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7-03-23 10:38:00
當初薪水不就談好了嗎?難道雇主會突然回去上班沒有告知?所以不能說正常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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