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查詢的請領資格是:
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小孩三歲之前
想請問之前的年資已超過五年,但懷孕期間曾經中斷過勞保11個月(變成繳國民年金)
產假後又恢復勞保,再接著請育嬰假
這樣還領的到半年的六成薪嗎?
我的情況好像比較特殊,目前懷二寶預產期是12月
大寶請了兩年育嬰假,因為幼幼班沒候補上公司有規定可從寬多請一年到小孩三足歲(期
限是12月初)
但勞保規定只能兩年,所以要退保變國民年金
我的勞保是今年一月退保,預計11月會復職請產假,屆時會再加回勞保
明年1月開始請育嬰假
前幾天打好幾次電話想問勞保局不是找不到真人可問就是他聽不懂我的問題
實在有點困擾,畢竟津貼不少不想讓權益受損
所以問看看板上有沒有媽咪遇過類似狀況?
不然我就要跑一趟勞保局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