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個多月前,附近有間托嬰中心死了一個寶寶結束營業,
可能因此使附近較資深的保母都接滿了,都剩新手保母令我好難選,
出事兒那托嬰中心雖馬上結束營業,可是在隔壁鄉鎮另起爐灶,
已經進入裝潢階段,這樣合法嗎?
(以上為保留部分原文,以下為新增說明)
抱歉修文,大家的意見我都看了,跟先生也做出決定了,
我對兩位保母的敘述只是她們的部分條件,
兩位也有其他優點但剛好不是我在乎的所以我沒寫出來,
為避免文章轉述後對保母造成困擾,故修去保母資料,
回應托嬰中心的事,聽說是猝死,但無法確認此說法是從園方來的還是家長來的,
我好奇另起爐灶合不合法是因為畢竟走了個孩子,
意外死亡總要解剖確認死因,歸咎責任不是嗎?這些事不到兩個月就能塵埃落定嗎?
假設都還不確定園方有沒有錯,老闆就急著關舊的開新的,令人感覺好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