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假問題請益

作者: dancingmoon (點心母)   2017-09-20 14:41:43
※ 引述《jizz56 (保守你的心)》之銘言:
: 今年寶寶出生,
: 太太育嬰假預計到12月底
: 但目前公司組織調整
: 部門即將解散
: 主管除了告知調部門
: 有提供我請育嬰假的方案,
: 但太太就得提前復職
: 想請教大家
: 若我請育嬰假
: 1.中途提前找到工作後,太太可否把剩餘假請完(取得剩餘育嬰津貼)?
: 2.期間提前找到工作後,我跟太太剩餘的育嬰假是否仍保留?
這應該分兩塊來談
1. 育嬰津貼
==> 政府支出,以勞保投保金額的6成來給付,只給付全部育嬰假的頭6個月。
只要資料送出去,就會提撥下來。
2. 育嬰假
==> 就是公司提供的留職停薪,只是留職停薪的理由是育嬰需求。
公司權限很大,給不給、怎麼給,這就不是資料送出去就可以如願的。
你請育嬰假,太太要提前復職,這個需要太太公司同意
太太如果照約定「準時」復職,公司不能拒絕,但要提前就要勞資雙方協議好
假設太太順利提前復職,過兩個月你找到工作,太太再請育嬰留停也要公司同意,
只要公司同意讓太太又留停,剩餘的育嬰津貼你一定拿得到,誠如上面說的,
那個是一翻兩瞪眼的東西,資料送出去,你就是能領完6個月的育嬰津貼
回答你第二個問題~
「育嬰留停」這個理由只能在小孩三歲前使用,而且最長是累積兩年,
但至於能不能「提前」復職、切好幾段留停,這些必須勞資雙方磋商
另外,如果您所謂找到新工作是指新公司的話,必須在新公司服務半年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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