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dfh (從心開始~~)
2017-09-26 12:18:41想請問各位媽媽,我預計申請留職停薪2年2個月(有大小寶兩個,皆在三歲內),但最豬
頭的事我申請日期看錯了 原本希望請106/11/1到108/12/31但申請書填106/11/1到108/12
/29 (29那天是休假日,30、31要上班)想請問
1.可以改申請日期嗎(因為申請書已經到總部了,感覺總部的人不希望我改)?還是108
年快到12月的時候再申請延後2天?
2.我們人事說復職之日的隔天一定要工作天,意思說我如果請只能請到108/12/30隔天(1
2/31)要上班,這樣對嗎?總覺的怪怪的,不能請到12/31嗎?
麻煩各位媽媽解答疑惑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