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發這裡對不對 若不行的話 再自刪文
我12月初就要去放產假了
但人生就這麼難料
一家公司希望我去上班(已知我懷孕 而且年底要生)
自覺生產前換工作滿傻的 所以一直拖時間
希望新工作能等我到年後 讓我把產假放好放滿 年終+生育補助領好領滿
但最近得到 " 對方似乎已等不下去了"
可能要我11月報到 但真正的細節都還沒談
說真的 心情滿波動的 到時除了要適應新環境外
還有那些關於產假和請領補助的問題
我想請問的是 我該要如何跟對方談才能保障自己呢?
幾個問題如下 請請教大家:
(1)若我到新公司未滿兩個月就生產,還能領到兩個月的勞保生育補助嗎?
(2)同樣的問題,如果我到新公司未滿試用期,仍可有56天的產假嗎?
(3)還有甚麼生育方面的福利,會因為換工作而被影響呢? 例如:之後請育嬰假.....
年終注定是領不到了 但希望能在真正去面試之前 先對自己的保障有個底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