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後將接著育嬰留職~
因為是雙胞胎 研究之後請問以下這樣做有無錯誤呢?麻煩有經驗的媽咪指教
A. 雙胞胎也一樣是最多兩年。
B. 所以我一開始先以A寶名義申請育嬰假第1年。
B-1. 可領一年A寶的北市育兒津貼(2500)+
B-2. 可領半年A寶的育嬰留職津貼(六成薪)+
B-3. 可領一年B寶名義的父母未就業津貼(2500)or B寶名義的北市育兒津貼 ,兩
者選其一不得併領。
C. 第2年開始,改以B寶名義申請育嬰假1年。
C-1. 可領一年B寶的北市育兒津貼(2500)+
C-2. 可領半年B寶的育嬰留職津貼(六成薪)+
C-3. 可領一年A寶名義的父母未就業津貼(2500)or A寶名義的北市育兒津貼 ,兩
者選其一不得併領。
D. 兩年之AB寶育嬰假結束。此後僅領AB寶的北市育兒津貼。
如果以上是正確的,也提供給雙胞胎媽咪一個方向~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