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台中 中國醫第二次產檢,週數是12週。
第一次去是10週,當時產檢費是570(掛號費150+基本部分負擔420)。
今天除了產檢,還做了初唐篩檢/SMA檢查等等,自費額是7250。
照完初唐超音波後,護理師請我先去批價再去抽血,當時詢問醫師是否可在媽媽手冊「第
12週以前」的欄位蓋章(在網路查到健保有給付10次產檢,只需繳掛號費),但醫師說現
在都直接在電腦上紀錄了,蓋章只是讓媽媽請假證明用的。聽了雖然有點疑問,但心想也
許真的直接在電腦上登記產檢健保給付等紀錄,這一次只收掛號費了吧。
結果批價後是7810(自費7250+掛號費140+基本部分負擔420)。初唐等篩檢是自費沒有問
題,但其他部分還是跟上次差不多啊><
爬文產檢費用等文章後,這個金額好像偏高。請問媽媽可以分享產檢費或中國醫產檢費嗎
?另外,醫師說的媽媽手冊蓋章說法是正確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