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12:34 更新】
先感謝推文的各位,短短不到一小時,就已經收到強烈的建議了~
補充說明,對於 Fun 這個字,我們想過當暱稱是好玩,
但拿來當英文名稱隱約感到不妥,
所以發文想藉由版友們的集思廣益,
可以提供合適的英文名參考(不限於護照名用字),
並不是我們已經打定主意要提出以此字申請護照了。
不過在這短短一小時內收到的推文,除了給予不適合以及相關的中性建議之外,
我同時感受到一種排山倒海的訕笑,我在想我的行文是否出了什麼狀況?
當然我也在這短短一小時,提早感受到了日後可能會遇到的聲音,
也可說是一種預習的經歷,讓我知道其不適合的強度之大,
再次感謝大家的建議與說明。
也謝謝nicefish版友的題外話,您提到放字予人的感覺是當初取名的初衷之一~
謝謝anny771014、after11、tede0308版友的翻譯Fang,
我們查到也是這個翻法,應當會以此申請,謝謝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