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保母在十月份傳訊息告訴我因為他要開刀,
1/29要開始請假直到3/1,
一月份扣除1500元,二月份給半薪。
我一直很疑惑"二月份整個月沒托育,為什麼要給半薪???"
"二月份整個月沒托育,為什麼要給半薪???"
"二月份整個月沒托育,為什麼要給半薪???"
後來我算了一下保母沒上班的日子是15天,一天退500元,一個月15000元,
所以再給保母7500元是沒錯。
但是這樣算對嗎?
一整個月沒上班,年假給錢就算了,連請假的六日也要給錢?
合約書裡是有說保母請假一天是退500元,但是這樣長假,周末也要給錢?
重點是我還要另外找臨托,1小時100元,一天最少要800元,這樣我虧很大耶!
和保母住在社區裡,很方便,對小孩也還不錯,還沒有想要換保母。
目前有想跟保母談,一個月請假超過五天就應該扣除六日的薪水,這樣應該沒有不合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