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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是我太太,我們只希望這事情能夠越多人知道越好,為了避免有媽媽不小心選擇到而
有不好的體驗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請告訴我或直接刪除文章也可,我有看過版規了,因不知是否有適用
到哪條規定,如眼花沒注意到,還請板主見諒
———因可能有些媽媽並沒有在社團內故把內容轉貼過來————
第一次在爆料貼文
文筆不好,如果有文意不順的地方還請大家見諒
我相信,每個選擇月子中心(產後護理之家)的媽媽都希望自己孩子能夠得到最好的照顧。
但是如果你所選擇的護理之家是1個護理人員照護14個寶寶
(正常照護比是1個護理人員照護5個寶寶)
連老闆自己都自己要進去嬰兒室幫忙
(重點是老闆沒有任何醫護背景和保母執照)
甚至還會有幾天晚上只有一個人上班,媽媽有需求但是又沒人時,就不得不把嬰兒室放空
城。
或者是晚上沒有護理師值班,只有保母上班。
如果寶寶遇到緊急狀況的話,誰來判斷及處置?
如果同時14個寶都有狀況,就算那一個人是護理師,也無法及時的有效的處理。
上面所說的看似好像沒什麼,可是照顧寶寶是需要專業的照護知識,時時刻刻都要注意,
稍有不慎,心肝寶貝都有可能會受傷。
你可能會說老闆一定也是看人力不足所以才自己跳下去幫忙,但是那天是她應酬完後,有
喝點酒又進去的話,是不是就拿著嬰兒在開玩笑呢?
(圖1、2對話紀錄)
我說了那麼多,說的都是位於板橋府中商圈的「美X產後護理之家」
我所附上的班表
(圖3、4-
7、8月班表)
裡面標註的就是只有一個人上班的日子,大家看看是不是很可怕呢?
媽媽們還願意將寶寶安心的交給他們嗎?
這事沒事就沒事,一有事不論誰都承擔不起!
我光是上班時數隨便算算都有220多小時
我就是班表上的其中一名
上月因人力不足,擔心寶寶有任何問題,我不敢放空城去上廁所,導致泌尿道感染,入院
治療。
(圖5-診斷證明書)
入院期間公司也沒因為我有責任心而慰問,甚至在十月份薪水還扣了我的全勤獎金,病假
另外也有扣薪。
(圖6-薪資條)
我們的副護理長更因為護理人員不足,一個月上了360小時,幾乎一個月都沒有放假
(有出住的媽媽會願意出來作證)
另今年八月份時公司接受「產後護理之家評鑑」時,更要求我冒充負責人(因為我與負責
人的照片看起來輪廓有點像),主要是因為負責人並沒有在機構內上班,只是掛名。
我當時並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很努力的去扮演好自己被賦予的角色,在事後跟先生說,才
知道這是犯法的...
事情發生後,我多方討教、詢問、法律諮詢,都得到同樣的答案,太太涉及偽造文書、使
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都是刑法)
而老闆是教唆的人...
但我前往住家附近的派出所打算自首,警察以無被害人及發生地不在轄區內為由,並不受
理報案
(我不住板橋)
前往新北市衛生局申訴及自首,有遇到新北板橋區的負責人,當時她有一同參與評鑑,一
眼就認出我了,但談話最終也是不了了之,終究沒有任何實質上的受理意思,令我不知所
措。
遇到這樣的問題,無法自力救濟,不論直接走到警察局自首,是不受理的、到衛生局申訴
,沒有對業者有任何動作,就算公司已經涉及詐欺公務員?
市井小民就只能默默祈禱不要出事情
等到出事情後再來怪罪誰嗎?
抑或者是單純怕麻煩呢?
一定有人會想說,為什麼我不拒絕?
那麼試問大家
我有小孩,我需要養家
我沒這份工作不行
況且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會涉及到刑責...
也沒想到遇到事情之後公司會來個相應不理...
為什麼會想要爆料這篇文章?
1.尋求協助與建議
2.讓大家知道我曾任職的公司是如此的....
3.事發後不論我如何與公司交涉要求會談,幾乎都是推拖。
不願與我開啟面談對話,甚至只要特助出面,老闆本人均
不參與會談!
也去過勞工局申請調解,甚至告知會訴諸媒體也不為所動
4.因為都是事實也不怕任何的檢驗
5.先碼一下是哪家護理之家,不過大家一查應該也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