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 無法回復原職與提告過程

作者: sweetfly (幸福找到了)   2017-12-19 00:45:59
前言:
在媽寶版獲得許多育兒知識,很感謝各位前輩媽媽
然而希望我這次經驗的分享可幫助到遇到同樣問題的媽媽們
讓無良的企業知道欺負偉大的媽媽們會有哪些單位替我們教訓他。
進入主題:
1.
首先,記得在復職前一個月主動通知公司你將在一個月後回復原職
以mail或電話錄音方式,這樣才可保留證據。
2.
公司若不同意你回復原職或是無法如期復職
請在公司回覆你的30日內寄達「存證信函」至公司
(不要在第30天才寄出,這樣一定來不及
因為會以回函郵戳日期為準,也建議以雙掛號限時寄出)
所謂的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有法律效益的證據
代表你確實有通知公司要回復原職,不是寄出存證信函就代表你一定是要告公司
相關問題可諮詢勞工局的免費律師。
PS1:2014年新增性平法第3條第9款,保障育嬰期滿「回復原職」。
即回復受雇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前之原有工作。
PS2:公司若調動你單位,即使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也是違法,
因為育嬰期滿就是要「回復原職」,除非你本人同意調動。
補「存證信函」寫法參考(至郵局買存證信函):
敬啟者:
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公司依性平法第3條第9款讓本人如期復職至原職,
若無法回復原職,本人只好採取相關程序以爭取及維護權益。
第1、2項非常重要,收集證據與在有效時間寄出存證信函!
3.
向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申請「調解」與「申訴」,這兩項可同時申請。
調解,即勞工局會安排調解委員與雙方進行調解,通常都是調解不成
此時可拿此份調解報告至就業中心申請失業救濟金6個月。
申訴,代表檢舉公司違法,勞工局會派人至公司勞檢,如違法屬實將開罰公司
本人案件公司違反性平法,被勞檢兩次,開罰金額30萬起跳。
若在調解時就和解,可申請撤銷申訴案。
4.
因為這種案件屬於勞資糾紛,所以可以至法律扶助中心(簡稱法扶)申請律師提告公司
需提供勞工局調解不成的報告以及夫妻的收入與不動產資料(至國稅局申請)
法扶會審核決定全額或部份補助律師費。
5.
法扶會通知你審核結果,你再決定是否提告。
決定提告後,你可以指定律師也可由法扶安排
因為我沒有認識的律師,所以由法扶安排,幾天後就會收到律師的聯絡資料。
結果:
開庭後,老闆才知道自己公司被告(省略描述)
老闆是明理之人,知道公司違法一定告輸
因此與我和解,給了資遣費與一些補償,所有事情都由律師協助完成。
心得:
從向公司申請復職至正式開庭大約花費半年,
這當中也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與申訴,大約兩星期後就開調解會,三個月後勞檢開罰
真的非常耗時間,很多時候都在等待,很容易就讓人想放棄提告的念頭。
加上一開始向勞工局服務處諮詢時,她們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建議我申請調解,不要申訴,我出發前已查清楚只有申訴公司才會被勞檢
最後才告知我至就業安全科提出調解與申訴,若是意志不堅定真的就會放棄了。
即使公司違法明確,勞工局也無法強制公司給你資遣費等等,只能上法院!
很多公司賭定員工不會花錢花時間請律師,就繼續欺壓孕婦
但是別失望,法律扶助中心會很樂意幫助我們,雖然上法院聽起來很恐怖
但她們會協助我們申請律師,之後就都交給律師處理。
所以,千萬不要放棄為自己爭取權益,讓欺負孕婦的公司受到該有的處罰!
作者: oceanlovesky (等待)   2017-12-19 01:19:00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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