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771209 (傷心人不會醉)》之銘言:
: 大家好,目前小朋友事送托嬰中心約1y,九月申請托育津貼3000元的項目,結果最近
: 托嬰中心看到沒有通過才告知因為父母其中一方或合併申報後之所得稅超過20%不得請領,
: 翻一下規定的確有這條,20%還原回去是年收入大概大於1,420,000元就會是20%,有額外
: 撫養當然是原始金額就在上去,但是一方收入這樣...養小孩就無憂無慮很輕鬆嗎?
: 鼓勵生育方向是對的,這樣看起來是鼓勵<20%的生小孩,收入>20%的要生不生隨便你嗎?
: 假設父母其中一方收入150w,合併200w來看,扣掉日常開銷和貸款,可支配資金其實不多
: 津貼3000大概可以貼一個月的尿布奶粉錢了,這個政策...好像也沒那麼鼓勵生育啊!!
先恭喜原 po ^^
我有問過在台北市政府上班的朋友,排富條款設 20% 稅率的情況下
全台北市只有 15% 的人領不到~恭喜原 po 的應稅所得達到全台北市的前 15% ^^
我自己是一個收入還不錯的單親媽媽,
非常幸運也不幸的,個人的淨所得也跨過 20% 的門檻
因為單身扣除額較少的關係,我的 20% 門檻更低 (約 130萬就到了)
在目前排富+稅制的設計下,收入不錯的單親家庭,其實是補助最少的一個族群
所有的補助,我只能領到一筆生育鼓勵金
但單親的關係,我要花更多的錢在帶小孩上
例如要加班只能加錢請保母加時、要喝喜酒只能送臨托
如果孩子生病怎樣的,說不定還要用到有薪假
另外,生育補助越來越多,像台北市第二胎一個月 11500,一年 138,000
連領 5 年也可以買一台國產車了,不能說是小數字
這時候原來的排富門檻設定是不是合理,我覺得可以再檢討一下
原來的工作可以賺 130 萬的話,搞不好扣稅+補助+開銷後實質所得遠少於賺120萬的人
此時生育反而是懲罰賺比較多的人
至少在單親的情況下,希望可以提高排富的門檻… >__<
而且我一個人賺 130 萬兩個人花、一個人分 130/2 = 65 萬
雙薪家庭門檻 260 萬,3 個人花,一個人分 260/3 = 86 萬
事實上同樣 20% 稅率下,單親家庭真的比較窮啊!!
我目前的狀況,一個月少 6000,我還可以笑笑就算了
(但我的勞務+經濟付出比雙親家庭高很多啊!)
生第二胎?
我連想都不敢想,因為我花在托育上的每一分錢都是真金白銀!少 10000 差很多!
單親又會面臨另一個難題:
不(努力)工作,沒錢養活自己和寶寶 (單親的存款準備應該要更多,因為一人倒全家倒)
努力工作,得到比較好的薪水,但實質所得反而降低?
我應該要找到那個黃金區間(可以領補助的上限薪資)
還是乾脆結婚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