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針對 禁止非法交易品項 相關事項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8-04-12 17:12:53
小組強調,禁止非法交易品項為站方律定之重大違規。
板主於接獲檢舉,應立即處理。
如再遭人檢舉,逕予撤除板主職務,看板予以靜板。
請板主及使用者均應注意,禁止非法交易品項為涉及國家法律之行為
非站方所能管理之行為,不論原意為善意或營利均為違法行為。
據藥事法第27條第1項的規定,販售藥品和醫療器材必須擁有藥商執照,
「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
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即使是實體藥房架設的網站,由於許可執照上註明的是地址,不是網址,
因此,也不能在網路上售賣醫療器材或是藥品。
醫療器材定義依公告內容為準
這些物品一旦被公告為醫療器材,就意味著一般人不可公開在網路上售賣或交易。
請板主檢查發文,若過往有違規者應全數刪除,請於24時內清除。
自本公告後,再發文者,一律依板規辦理。
│ 文章代碼(AID): #1QpLNZts (BabyMother) [ptt.cc] [公告] 禁止贈送物品重申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23406307.A.DF6.html │
● ★ 1 4/11 Hyukken □ [公告] 禁止贈送物品重申與罰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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