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借這個標題探討保姆與颱風假的問題。
目前我是孕媽咪,
也已找好未來保姆,
托育形式是將寶寶送到他家,
大樓,不會有淹水問題,
還沒細談及簽訂相關合約。
想討論的問題是,
先生跟我的工作是放假可能得進公司,
普通假日就不探討那是我們要協調的,
但是颱風假當天風雨不大的情況,
被call進公司會發生。
依照勞基法規定,
颱風假當日勞工未出勤,
並不會有勞務所得,
通常是無薪假或補班,
(無薪假公司有的扣勞工特休)
現行法規並無颱風天出勤加倍的依據,
只有建議出勤加發津貼,
大部分公司也都是有來上班不扣錢,
颱風假扣一日所得。
勞工選不選擇上班除了跟公司文化相關,
也與他的通勤路線相關,
勞工部分先不探討,
但若是將小孩送到保姆家情況,
保姆並不會交通路線危險情況,
若是透天看地區或許有淹水機會,
保姆需要整理家園或許能理解,
但若是大樓無淹水狀況呢?
我看先前討論內容都是寫「依政府」
那「依政府」情況不提供當日勞務所得嗎?
若是父母真的需要出勤將小孩送保姆家,
有人建議提供加班費,
我不是很理解這一塊,
上述說過勞基法規定,
勞工—出勤—領正常薪水
勞工—不出勤—無薪假
保姆的收小孩與不收小孩的規定與薪資,
是不是都還沒有條款化?
且若是收加班費合理嗎?
父母出勤也沒額外賺錢,
保姆收小孩真的要收加班費?
如果有父母跟保姆談過這一塊,
是不是能拋磚引玉一起討論你們談的內容!
當然這只是一個小議題,
或許我有觀念錯了也請指正,
謝謝各位。
另想知道,
托嬰中心是營業場所,
若颱風假拒收合理,
但托嬰颱風假有遇過退費狀況嗎?
希望有經驗的家長能給新手父母一點心得,
再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