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銘言:
: 心得:
: 圖/行政院提供
: https://i.imgur.com/cGfYnXZ.jpg
: 1.托育及育兒津貼兩大部分
: 2.不管是0-2歲還是2-5歲 補助都要符合是合作對象
: 3.圖左邊是0-2歲的補助 圖右邊是2-5歲的補助
: 4.0-2歲一般家庭補助最高6000元/月 2-5歲一般家庭補助不超過4500元/月
: 5.0-2補助今年八月開始實施 2-5歲六都今年八月開始實施(六都以外明年八月開始實施)
每次看到補助,推文大概要戰一下20%,實在不能理解20%是招誰惹誰了~
20%之前有大大試算過,雙薪家庭一年家收入176萬就恭喜你超過20%門檻了
單薪家庭一年167萬、單親家庭(如可悲在下我)一年好像是147萬
說真的,這個數字在雙北... 大概也就是比較過得去一點~
(先不要戰房貸,居住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不然12%以下這麼窮幹嘛買房? )
之前有大大提過,所得稅率的制定方式,是要讓「收入差不多的人繳差不多的稅」
然後國中公民大家也學過,所得稅也有要讓社會財富重分配的功用
既然收入多的人,已經在所得稅上貢獻更多
那在津貼上,只希望和普羅大眾受到同等待遇,何錯之有?
(更不要說還有健保費再次剝削中慘階級... :P )
況且,這次的津貼是打著「準公共化」的名義
意即,希望讓托嬰和保母的費用可以和公托看齊
既然公托的申請沒有排富,那為何「準公共化」的津貼要排富?
現在的狀況就是20%這一群人,不富有、但所有的補助都領不到
不只是托育補助,還有學齡前扣除額也無法享受(一年可以扣12萬,真的是大補特補)
如果回到這些津貼/扣除額的本質: 獎勵生育 來看
難道 20% 民眾的生育不應該被獎勵嗎?
小的之前有一個小小的提案
希望大家可以協助附議 (只剩3天)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57fe9f2-22f6-4868-a305-d3d6221452f7
現在生育補助越來越多,我們可以理解這塊餅也許就那麼大
所以要讓收入比較低的民眾先來
但希望在20%以上的民眾,可以在所得稅的時候「有上限的」扣繳托育費用
而這些少繳的稅,可以從保母的所得稅(是的,保母應該也要繳所得稅)上補若干回來
希望可以在不是浮濫發錢的份上,對中慘階級的生育,可以有更實質的獎勵
就經濟的角度來說,中慘階級比較有錢可以花,讓他們多生還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啊 XD
台灣的薪水就是那樣,通常薪水太低的會辭職自己帶
反而是可憐的中慘常常要被迫把小孩送托,他們才是保母最大的客源吧 @[email protected]
請大家支持友善中慘生育 XD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