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保姆表明不願加入準公共化新制

作者: zerocake (see)   2018-07-29 07:05:33
我是到府保母,不是在宅保母
雖然這個政策對我沒有影響,但是看到有許多家長有所誤解,所以提供保母主要反彈的原
因給大家參考,並導正某些錯誤的觀點
1.所有保母都需登記系統,並接受政府監督!
簽準公共化是另外簽訂,並非簽了準公共化契約才是有受政府監督的保母!
2.準公共化契約限定收費上限,舉凡延托加班費、副食品、即使家長希望全日開冷氣要補
貼電費也不得收受!
(各縣市都有上限收費門檻,目前已知的標準都比一般托育費用稍低)
3.加入準公共化的保母沒有退場機制,未來就必須永遠依照政府限制的最高收費,若政府
更改法案內容也無法退出!
4.即使法規合乎標準,一般保母還是以一對二托育為多數,這個是有數據證明的,但我沒
時間另外找給大家看
5.為了解決少子化補助家長很好,但卻把問題丟給保母製造保親關係的緊張真的很糟糕
八月就要上路的法案,任何細節項目都不清楚,連準公共化所規定的合約都沒有,叫保母
怎麼敢簽?
沒有告訴你細節就問你要不要加入,這種事應該沒有人會做吧?
以下為其他保母分享的內容!
有家長問,為什麼保母不簽約
小編簡單的回覆以下內容:
1、因為,領有登記證的保母已經受登記制管理
2、準公共化立意良善要減輕家長負擔,是保母樂意見的,但是,這政策不是直接給家長
,間接要保母跟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才能讓家長領補助,這有點本末倒置。
3、有關合作契約的內容一直無法公佈
4、有關細項辦法也未和各縣市完整統合。
5、合作契約裡面攸關保母的收費,政策指出“不得高於公告費用上限”
造成一些服務業的家長、特殊托育時段、特殊需求照顧等,沒有保母願意接,要接的
話就要配合政策降價才能讓家長領6000元。
不配合政策,家長只能領育兒津貼2500
造成保母兩難
所以,在一切細節未明朗化前,保母應該暫緩簽訂合作契約。
#全台托育人員應暫緩簽訂合作契約
#全台托育人員應暫緩簽訂合作契約
作者: shanshan1113 (阿ㄓㄓ)   2018-07-29 09:47:00
叫保母繳稅的人 請問他們有勞健保嗎?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8-07-29 18:04:00
由於好幾篇都有人提到勞健保問題 實際上保母是有職業工會的 他們一樣可以加入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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